仓山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
提升防台风应急响应为Ⅲ级的通知
各镇街(园区)防指、区防指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第21号台风“康妮”防范工作,根据市防指《关于启动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和《仓山区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区防指决定从10月30日17时起将防台风应急响应提升为Ⅲ级。请各镇街(园区)、区各相关部门密切监视台风动态,强化组织指挥,扎实做好防御工作。
仓山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