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仓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应急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46号)
根据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形势,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并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决定自2022年11月1日23时起,我区划定以下4个疫情防控高风险区、6个疫情防控中风险区。
一、高风险区
1.将仓山镇文苑精舍1号楼3梯划为高风险区。文苑精舍(除高风险区外)划为中风险区。
2.将城门镇滨海橙里8号楼划为高风险区。滨海橙里5、6、7、9、10、11、12号楼区域(除高风险区外)划为中风险区。
3.将螺洲镇螺洲新城二区9号楼划为高风险区。
4.将盖山镇叶厦村149号划为高风险区。叶厦村147-151号民房(除高风险区外)划为中风险区。
以上区域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等管控措施。
二、中风险区
(一)螺洲镇
螺洲新城二区10号楼。
(二)盖山镇
1.盖山镇后坂新城四区(后坂新城四区3号楼维持原风险等级不变)。
2.将盖山镇红星大都汇(红星大都汇3号楼维持原风险等级不变)。
以上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等管控措施。
仓山区辖区内除中高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请广大市民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如近期到过中风险区的,请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或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措施。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仓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2年11月1日
来源:仓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