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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认真贯彻落实“八不准八不得”纪律要求

深入推进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

http://www.csqnews.com  2015-09-17 16:28:08     【字号

  16日下午,仓山区召开“两节”作风督查动员部署会,区委常委、区纪委翁国平书记主持会议并作动员讲话,翁书记在会上传达了中央纪委通报以及省委尤权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市纪委修书记在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传达贯彻省纪委下发的《关于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提出“八不准八不得”的纪律要求,具体为:

  1.不准用公款购送月饼、烟酒、海鲜及其他土特产品等节礼,不得收受用公款支付或有利益关系的对象赠送的月饼、烟酒、海鲜及其他土特产品等节礼;

  2.不准用公款组织中秋“博饼”活动,不得参加下属单位及其他有利益关系的对象组织的此类活动;

  3.不准用公款违规定制、购买、赠送节庆纪念品、纪念册,不得收受下属单位及其他有利益关系的对象赠送的高档节庆纪念品、纪念册;

  4.不准用公款安排、组织宴请和聚餐,不得接受公款宴请及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其他宴请;

  5.不准违规发放节日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以及借工会、学会、协会等名义滥发钱物,不得变相用电子礼品卡、微信红包等方式收送礼品、礼金;

  6.不准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不得接受下属单位及其他有利益关系的对象提供的上述活动;

  7.不准出入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高档场所,不得利用培训中心、机关食堂、招待所等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

  8.不准违规借用、占用、租用下属单位及其他有利益关系的对象的车辆,不得违反规定使用公务用车。

  并对全区中秋、国庆期间的作风督查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翁书记强调: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相关纪律要求和市纪委修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抓好“十项举措”:

  一要及时传达学习。

       要开展一次专题传达学习,把“两节”期间作风督查工作部署到位。

  二要加大宣传力度。

       要充分利用各种平台载体,加强对廉洁自律相关规定特别是省委“八不准、八不得”纪律要求的宣传,落实好上墙、上网、上屏要求,做到招呼在前、警示在前、防范在前。

  三要加强教育引导。

       要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省委反腐办关于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画说纪律红线》和相关违纪问题通报,有针对性地开展节日期间的廉洁自律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和法纪意识。

  四要倡导节日新风。

       要组织宣传好《全市“文明返乡、廉洁过节”倡议》,确保所有村居、所有干部都能谙熟于心。

  五要强化通报曝光。

       要加强对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切实加强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

  六要积极受理举报。

       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公布信访举报电话,对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相关反映,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查处,第一时间通报。

  七要深化专项督查。

       要加大督查力度,由委局班子成员、派驻纪检组长等组成十个督查组,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半个月的大督查。

  八要严查顶风违纪。

       要加快对在办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查处速度,确保“两节”前处理到位,同时,三个时间节点都要进行再提醒、再检查、再督促,对不收手、不收敛对象要坚决做到不收兵、用重典。

  九要组织“回头看”。

       要对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查处的所有案件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确保整改措施及制度执行到位。

  十要做好自选动作。

       要结合各单位实际,在教育、监督、预防等方面开展自选动作,把新精神、新要求传达到所有党员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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