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共福州市委 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福州市人民满意派出所的决定》(榕委〔2020〕48号),仓山区对湖派出所、仓前派出所、临江派出所等3家单位被授予“福州市人民满意派出所”荣誉称号。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表彰福建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决定》(闽委〔2020〕48号),仓山区疾控中心魏春南、卫健局谢能丰、城门镇廖青等3位同志荣获“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蓝佳堂生物医药(福建)有限公司、福州春晖制衣有限公司党支部等2个集体荣获“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
(来源:仓山区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