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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加强内河管理法规宣传

http://www.csqnews.com  2019-01-08 18:29:54     【字号

  管护人员在台屿河上巡查。

  福州晚报讯 “把实体性法规提交市人代会审议,体现了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市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重要作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昨日下午,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分组审议《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草案)》时,市人大代表们表示,法规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在全面贯彻实施法规的同时,应加强保护内河的宣传,使每一位福州市民都加入到爱河、护河的行列中来。

  内河管理实行河长制

  我市在城市内河治理过程中,创新了一系列内河管理机制,对优化我市城市内河生态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需要通过法规建立长效机制,提高城市内河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审议中,代表们对把河长制、联排联调机制等纳入《办法(草案)》给予充分肯定。

  有的代表认为,城市内河管理实行河长制,并明确河长的管理职责,有利于统筹协调整合各方力量,更好地落实主体责任,更高效地解决内河管理中出现的问题;通过明确我市城市内河的管理名单和管理范围,界定管理的边界和层次,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名录,突出管理重点,有利于扩大我市近年来内河治理成果;通过实行水系联排联调,联合调度库湖闸站,联运排水引水,实施排水防涝、生态补水,有利于巩固并提升城市内河生态环境。

  内河治理有了新理念

  近年来,为适应水系治理要求,我市在内河治理过程中形成了一些新理念,比如生态理念、系统治理理念、信息化理念、市场运作理念等。这些新理念的运用,使城市内河的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美化提升了整个城市的居住环境。

  生态理念:要求在编制专项规划时,要满足优化生态环境等需要。内河治理等工程建设应当符合生态环境保护等有关要求。城市内河的清淤,要及时控制和消除内源污染,修复城市内河生态环境;

  系统治理理念:内河治理等工程建设除了满足沿河驳岸退距、内河自然形态、水体流动等要求之外,还应同步建设绿地、慢行交通系统、照明等设施;

  信息化理念:要求对城市内河有关设施状况和基础数据进行调查,建立和完善城市内河档案,实行信息化管理;

  市场运作理念: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形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内河的治理和管养。

  “生态理念在治理内河中十分重要,建议生态理念的教育从娃娃抓起。只有每一位市民都有了爱河、护河的理念,我们的内河才能真正的‘长治久清’。”有代表提出。

  内河管理实行新措施

  在本轮城市内河治理过程中,实施了新的管理措施,对改善城市内河水体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城市内河生态环境逐渐得到修复,我市成为全国黑臭水体治理20个示范城市之一。

  有代表认为,整合市建设、水利、城管等涉水部门的管理职责,明确市城市内河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监督管理工作,其他有关主管部门依职责分工进行协管,能够有效避免城市内河多头管理;

  改造内河沿岸景观,要求城市内河管理范围内的建(构)筑物,依不同情况分类整改或拆除,提升内河周边环境,确保城市内河岸绿景美;

  有的代表认为,为了保证内河水体“长治久清”,严禁设置排污口,规定除市政污水处理设施的出水口外,不得新建、改建、扩大排污口。若设置出水口、雨水排放口,要经过审批,并且编号建档,实施监督管理,这些举措都是有力有效的。

  在审议中,代表们认为,法规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尽快出台实施细则,加大对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法规真正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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