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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涉嫌转移财产逃避法院强制执行

http://www.csqnews.com  2018-09-04 17:32:19     【字号

  福州晚报讯 工程承包商魏某因一家置业公司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导致众多农民工被欠薪。法院受理了魏某与该置业公司法定代表人郑某等人的合同纠纷案,郑某等人名下财产被保全,双方达成7000多万元和解协议后,保全措施解除。但郑某等人仅支付2000多万元后就不还款,涉嫌转移财产逃避法院强制执行。魏某等人向检方求助,仓山区人民检察院经调查后启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立案监督。日前,该案已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据介绍,2016年5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魏某等人与郑某等人的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纠纷一案,并诉讼保全该置业有限公司及郑某等人名下财产。

  2016年9月,双方达成给付金额7000余万元的和解协议,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据此作出民事调解书并解除财产保全措施。但民事调解书送达生效后,郑某等人仅偿还了其中约2000万元,之后不再履行还款义务。

  2017年3月,法院在立案执行过程中,发现郑某等人于立案执行前有转移名下财产的行为,涉嫌以和解换取财产解封,而后转移财产逃避法院强制执行。

  2017年11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移送本案。今年1月,公安机关作出不立案决定。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遂向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请立案监督,福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将该案交由仓山区人民检察院办理,指派检察官向公安机关调阅卷宗审查。

  检察官经审查,发现了该案立案侦查的主要瓶颈之一,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中“判决、裁定”的范围问题,当事人在立案执行前拒不履行生效调解书的行为是否符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构成要件,暂缺乏明确的依据。

  今年7月23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福建省公安厅通过了《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生效调解书、仲裁裁决等执行依据生效后,执行案件立案前,行为人实施隐藏、转移财产、损毁财物等行为的,可以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仓山区人民检察院迅速采取行动,向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汇报案件办理最新情况,依法通知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并针对案件侦办提出意见、建议。近日,该案已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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