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月起,仓山区螺洲镇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补助再次提高,由市定标准的每人每月8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多发部分由螺洲镇政府财政承担。这一补助标准在全市位居前列。
根据规定,补助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且女方年满49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