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交警再上门通报5人
http://www.csqnews.com 2020-11-17 17:45:00 【字号 大 中 小】
陈某承诺今后一定文明出行。
16日,福州交警再次启动上门通报程序,对辖区近期交通违法的5名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进行上门通报、劝诫。
当日9时40分许,仓山交警大队民警和仓山区委文明办工作人员来到观井路,找到交通违法行为人陈某。上周,陈某在浦上大道与闽江大道交叉口步行过街时闯红灯,被民警逮个正着。“我一定吸取教训,再也不闯红灯了。”面对上门通报的民警,陈某表示今后将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
10时许,民警和文明办工作人员来到临江新天地美墩苑,对住户郑某芳进行上门通报。违法记录单显示:郑某芳骑车牌号为“福州9C33H”的电动车,在闽江大道尤溪洲大桥下过街闯红灯时被抓拍。“民警上门也是为我们好,我一定及时改正。”经民警劝诫,郑某芳在认真阅读文明出行承诺书后当场签字,表示会吸取教训及时改正。
随后,民警来到金浦小区、吉元小区等区域,对另外3名骑电动车闯红灯行为人进行上门通报。
仓山区委文明办工作人员林小妹表示,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上门通报劝诫工作,主要是为提醒广大市民注意交通安全,倡导文明交通理念,呼吁市民争做文明出行人,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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