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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仓山区检察院:以公开促公正 以人性化办案传递司法温情

http://www.csqnews.com  2020-11-13 17:49:49     【字号

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关乎法律、政治,都关乎涉案人的人生,关乎涉案人及其家庭生存、发展的条件,都是“天大的案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要求,检察机关要把讲政治、促法治、抓业务紧密结合起来,发挥政治智慧、法律智慧、检察智慧,实现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同时基层检察院必须担负起“办好群众身边案件”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决不能只守住形式上“不违法”的底线,必须综合考虑天理、国法、人情,换位思考,本着司法良知,努力践行“三个效果”统一的办案标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真正、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案情回顾

2020年6月28日6时53分左右,杨某某为护送母亲曾某某至医院看病,驾驶小轿车沿西三环路西侧主道由北往南行驶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淮安大桥南侧桥头路段时,因拨打接听电话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未及时采取安全有效措施,碰撞上前方正在执行路面清扫作业的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造成副座上未系安全带的曾某某当场死亡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认定,杨某某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件特殊,深入了解情况

经审查,本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承办检察官同时也留意到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特殊关系,通过卷宗审查、电话询问、实地走访的方式了解到杨某某的家庭关系及家庭情况:案发前,作为家中长子的杨某某常年与父母一起生活并照料他们的起居,是个孝顺、勤劳的好儿子;事故后,八十多岁高龄的父亲仍然需要杨某某的照顾、赡养,另外还有两个小学在读的孩子需要其抚养的家庭情况。

承办检察官考虑到仅凭造成损害结果就简单、武断将案件移送法院起诉,将会造成杨某某家庭造成更大的伤害和负担,无疑是给这个本就不幸的家庭“雪上加霜”,这与办案应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要求背道而驰。考虑到上述情况,承办检察官提出拟对杨某某作相对不起诉意见,得到了院主要领导的支持。

公开听证,接受社会评议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11月3日就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杨某某涉嫌交通肇事案举行公开听证会。本次公开听证会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世如主持,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人员参与本案的监督及评议,案件当事人、承办检察官、侦查人员参加了听证会。与会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情并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后,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杨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决定。同时对检察机关在办案中既秉公执法又注重化解社会矛盾,充满司法温度的办案理念给予高度评价。

以案释法,化解社会矛盾

听证会上,吴世如检察长寄语杨氏兄弟要在悲痛中团结同心,好好赡养年迈的父亲,共同维护家庭的圆满和谐。表明召开这场公开听证会,除了希望对本案作出公正且符合人性的处理,也希望能够借此修复亲情隔阂以及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最大程度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进一步强调检察人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既要忠实于法律法规、也要遵从内心的“人性法”,决不能只守住形式上“不违法”的底线,要牢记“人民”二字,本着司法良知办理好群众身边的每个案件。

今年以来,仓山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对5起案件处理情况听取各方意见,主动将检察机关的不起诉权置于“阳光之下”,让严厉的刑事诉讼过程中充满“人性的温度”,推进阳光用权、廉洁用权、公正用权,努力实现办案工作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到公平正义。(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傅桢桢 李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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