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交通管制的公告
http://www.csqnews.com 2020-01-28 12:46:04 【字号 大 中 小】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省、市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加强辖区内的火车站、汽车站、码头、渡口等重要交通枢纽的防疫消毒、消杀工作。
二、在进出仓山的桥梁、高速和国、省干道等交通进出口设立临时卫生防疫检查点,对过往车辆及人员实施疫情排查防控,对驾乘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身份信息检查。
三、所有武汉籍和从武汉来仓山人员必须统一到指定的集中医学观察点进行隔离观察。
四、乘坐地铁、公交、出租车(含网约车)的乘客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仓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