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仓山新闻网 >> 头条新闻 >> 正文

中共福州市委关于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补齐民生短板确保如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意见

2017 年8 月21 日中国共产党福州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http://www.csqnews.com  2017-08-23 17:44:10     【字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中央、省委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决策部署要求,确保如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共福州市委十一届五次全体会议讨论了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补齐民生短板的问题,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1.重要意义。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补齐民生短板,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是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普惠于民的务实之策。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补齐民生短板作出一系列顶层设计、制度安排和重大部署;省委针对我省民生社会事业短板问题研究出台了具体政策措施。市委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逐年加大民生投入,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大力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人民生活品质持续提升。但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与先进城市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更高期待相比,我市社会事业还有不少薄弱环节,特别是城乡民生基础设施、教育、卫生与健康、养老等领域短板还比较明显。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战决胜阶段,我市正接近高收入经济体的门槛水平。省委、省政府对省会城市寄予厚望,要求福州当好排头兵;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更加向往,期待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这些都要求我市必须把加快补齐社会事业短板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增进民生福祉,确保如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真正体现省会责任、省会担当,为全省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2.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对福建、福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建设新福州、当好排头兵”,突出问题导向、改革创新、统筹协调、共建共享,站位全局、紧盯薄弱、拉高标杆、精准发力,加快补齐城乡民生基础设施、教育、卫生与健康、养老等社会事业短板,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性、平衡性、协调性,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确保如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环境更美、品质更好、功能更全、服务更优的有福之州。

  3.发展目标。到2020年,社会事业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公共服务体系日臻完善,供给能力显著增强,城乡公共资源配置更加均衡,老城区生活品质明显提升,滨海新城示范引领作用凸显,“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和“宜居宜业”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迈上新台阶。社会事业重点领域主要指标位居全省前列,高于东部地区平均水平,排头兵作用更加凸显。

  ——城乡基础设施更加完善。连片老旧住房改造基本完成,水系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城市内涝等问题有效解决,城区道路网密度达到8公里/平方公里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4.6平方米,市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100%和94%以上,实现乡镇村庄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全覆盖,城乡环境更加宜居,“有福之州”名片更加靓丽。

  ——优质教育服务更加均衡。各类教育资源总量扩大,教育主要指标全省领先,教育满意度持续提升。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8.66%,小学适龄人口入学率保持在100%,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8.5%,91%以上公办普通高中完成达标建设,达标高中在校生比例达92%,基本满足人民群众获得更好教育的愿望。

  ——人民健康保障更加全面。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更加完善、更高水平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总体上优于中高收入国家水平,每千名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6.2张,城乡居民国民体质达标率90%以上,人均期望寿命79.49岁,“健康福州”建设取得更好成效。

  ——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协调发展,基本养老服务覆盖全体老年人,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6张以上,打造一批具有福州特色的养老品牌,形成多层次高质量养老服务体系。

  二、加快补齐城乡民生基础设施短板,持续提升宜居宜业品质

  4.推动连片老旧住房改造。积极争取政策性、开发性银行支持,完善房屋征收、安置房管理机制,加快推进全市112项连片旧屋区(棚户区)改造,重点解决居住条件差、周边环境脏乱差及乱搭乱建等问题。坚持“先地下后地上、先功能后景观”,推进城区老旧小区有机更新,推进鼓楼、台江、仓山、晋安等36个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重点改造雨水、污水、燃气、电力、通信等地下管线,支持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完善消防、防涝、停车、安防、绿化、充电、照明等设施及社区服务设施,进一步推进沿街立面和周边环境整治。2020年基本完成全市连片老旧住房改造,持续提升百姓居住水平和城市功能品质。

  5.打造滨海新城民生设施样板。按照国际领先、国内一流标准,坚持同步规划、同步布局、同步实施,科学统筹、适度超前发展滨海新城民生社会事业。全力推动福州长乐国际机场第二轮扩能和二期工程建设,到2020年年旅客吞吐量力争突破2000万人次,年出入境旅客突破300万人次,初步建成海丝门户枢纽机场。加快轨道交通6号线、滨海新城快线、东南快速通道等建设,推行绿色出行交通模式和场站设施综合开发建设模式,到2020年基本形成互联互通的交通网络框架和高效交通体系。加快新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推广海绵城市试点经验,以国内一流标准建设污水管网、垃圾处理、防洪防潮排涝等基础设施。建设沿海生态防风林带,形成完整生态廊道,构建森林城市体系。加快推进海峡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综合医院、片区学校、商业服务等高端资源供给水平。创新服务模式,积极开展住房租赁试点,探索构建政府公租房和市场租赁相结合的新格局。发挥大数据产业优势,探索运用“大数据+”城市治理方式,打造与国际接轨的现代化城市治理体系。

  6.提升污水垃圾处理能力。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8年底前实现建成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强化源头截污,推进雨污分流和老旧管网改造,新建、改建、扩建一批污水处理设施,统筹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20年市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4%以上、75%以上,所有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系统整治城区黑臭水体问题,遏制外源污染入河,探索建立管养维护长效机制,2017年基本消除四城区42条河道黑臭水体,2020年四城区河道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80%以上内河水质主要指标达到地表Ⅴ类水标准。提升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水平,完善建筑垃圾消纳和危险废物综合处理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到2020 年城区强制全面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市县、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全市所有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7.强化水系综合治理。持续推进城市内涝防治行动,按照“上截、中疏(蓄)和下排”的水系内涝治理思路,实施江北城区高水高排,加快晋安河、光明港等主通道清障、挖深等工程,增大过流能力。完善城区水系联排联调机制,建立暴雨洪涝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打造城市智慧排涝防涝系统,全面提升主城区排涝能力,确保实现中小雨不积水、大雨暴雨不发生严重内涝、特大暴雨城市运转基本正常。全面完成国家海绵城市试点建设任务,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建设“六湖三园二池”,提高城市蓄水、滞水、渗水能力和中心城区有效应对暴雨灾害能力。扎实推进串珠式公园建设,构建滨河绿色生态廊道。

  8.改善城乡环境质量。强化污染源综合治理,深化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实现污染治理向纵深、源头、治本方向发展。落实“河长制”,加大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健全“有专人负责、有监测设施、有考核办法、有长效机制”的治理模式。到2020 年全市主要流域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超90%。实施空气质量提升计划,空气质量持续保持在全国前列。实施一批城市山体修复、景观风貌优化、历史文化延续、老城空间整治和功能修补等项目,率先在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试点城市中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强化供水保障,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加快城区应急备用水源建设,推动城镇老旧水厂工艺升级和老旧管网改造,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全面推进城乡公厕规范化、标准化改造。持续推进“绿化福州”工作,深化城市门户、景观节点绿化建设改造提升工程,巩固提高国家园林城市建设水平,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持续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不断提升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打造一批国家级、省级美丽乡村和特色小镇。加强规划,严格规范农房建设,通过加强舆论引导、政策鼓励、技术支持、资金投入等,系统整治农村“裸房”问题。加强农民刚性建房审批,完善“两违”治理长效机制。

  9.完善交通设施体系。推进城市出入口通道建设,建成道庆洲过江通道工程等项目,促进城市组团快速交通联系。推进城区缓堵硬件设施建设,提高路网密度,优化城市中心区快速路网衔接,基本形成城区“两环十射”快速路网格局、核心区“四纵六横”路网骨架结构。加快主城区轨道交通横纵主干网建设,确保2020 年前地铁1、2 号线全面运营,5号线一期、4 号线一期等建设序时推进。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指数实现程度,推进“公交都市”创建,新增优化公交线路80 条,加快推进公交场站建设提升,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提高到60%,构建以轨道交通和普通公交为主体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改造提升自行车道、人行道和过街系统,加快城市公园、步道、绿道等建设,打造具有省会特色的慢行系统品牌。城区新增80 个以上公共停车场,新增泊位2 万个以上,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完善普通国省干线路网建设布局,推进交通惠民工程建设,继续推进省级“百乡千村”公路提升计划项目和“四好农村公路”建设,支持“老少边”县旅游路、资源路、产业开发路建设,新改建农村公路950 公里。强化对共享单车、共享汽车等创新型共享交通的规范管理和支持力度。合理规划建设电动汽车充电网络。完善城乡物流配送网络。推进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建设,缓解城市“马路拉链”问题。

  10.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加快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和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达标、提升,建成“城区15 分钟、农村30 分钟”公共文化服务圈。积极推动海峡演艺中心等省级重点文化设施项目落地建成。实施公共数字文化服务覆盖工程,推进市、县两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统筹建设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依托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福建省图书馆,建立福州市地方特色数字资源库和海峡数字资源分中心。实施文艺精品创作工程,建立重大文艺题材项目库。建立完善基层帮扶机制,组织开展“文化惠民·六进”、艺术扶贫和“一对一”结对共建等流动文化惠民服务。建立健全具有福州特色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支持体育小镇、足球场地、健身步道等中小型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城市社区建成10 分钟体育健身圈。推动城乡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全面提升福州市人社系统公共管理服务水平,支持各县(市)区建设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扶持156 个以上乡镇(街道)建立统一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加大残疾人救助保障力度,加强城乡无障碍设施、信息无障碍建设。加快“公共安全云平台”建设步伐,提升城乡公共安全水平。推进社会公共场所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确保全市每个自然村安装不低于1 个高清视频探头。

  11.建立长效脱贫机制。全面夯实脱贫攻坚基层基础工作,探索建立稳定脱贫的长效机制,确保2017 年底福州市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全部脱贫,永泰县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闽清县市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20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实现摘帽退出。实现农村低保同扶贫开发“两线”合一,将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017 年低保线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全部纳入低保对象。总结推广发展特色产业、资产收益、造福搬迁等脱贫模式,确保贫困户持续增收、稳定脱贫。保持脱贫攻坚政策的延续性,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到2020 年享受扶贫政策总体不变。积极实施“头雁领航工程”,健全薄弱村帮扶机制,助推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三、加快补齐教育事业短板,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

  12.构筑学前教育服务体系。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构建以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继续把公办园建设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幼儿园建设“工程包”。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移交、回收等工作,落实建设项目配套建设幼儿园相关法规规定,确保配套幼儿园按规定要求和期限建成并移交教育行政部门。鼓励用地紧张的县(市)区在中心区域利用闲置资源改建普惠性幼儿园。到2020 年,新建公办园40 所,吸引社会资本建设普惠性幼儿园30 所,实现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园服务全市覆盖,普惠性幼儿园学额覆盖率达85%。改革幼儿园收费标准管理,普惠性民办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控制在当地同级公办幼儿园的2 倍以内。探索建立以幼儿园和妇幼保健机构为依托,面向社区、指导家长的公益性婴幼儿早期教育服务模式。

  13.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对接统筹城乡发展和“全面二孩”政策,立足基本教育服务均等化,不断调整完善中小学布局专项规划。支持福州滨海新城教育事业发展,以福州实验学校建设项目为引领,争取新建1所~2所省级达标学校。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加强县级城关、中心集镇所在地中小学校建设,继续改善、提升山区等义务教育相对薄弱地区的学校办学条件,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启动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专项规划,基本消除大班额。稳步推进义务教育招生改革,探索实施多校划片入学改革,确保各片区生源相对均衡。实施初中“壮腰”工程,调整中招办法,完善初中教学质量评价机制,推动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升。平衡民办、公办初中招生工作,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做好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少数民族儿童等的入学组织工作,保障不同群体平等享有教育权利。

  14.推进普通高中高效发展。调整优化普通高中布局,全面实施改造提升计划,高起点建设新区高中,扶持薄弱高中、民办高中达标建设,到2020 年省一级达标高中比例保持在30%以上。实施优质高中建设工程,支持福州一中、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福州三中、格致中学、福州八中等创建省级示范性高中。实现义务教育到高中阶段的12 年免费教育。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满足不同兴趣爱好和发展潜能学生的需求。规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加大教研教改教育辅导经费投入,选拔名优教师充实教研队伍。加快教育信息化发展,实施多层次、个性化精准教学,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15.促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施省级中职学校分级建设标准,确保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全部建成省级达标中职学校,建成13所省级规范化以上现代中职学校。坚持把技工教育纳入职业教育体系,加强技工院校的规划和建设。优化职业院校专业结构,建立“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制度,支持增设大数据、物联网应用等急需紧缺对口专业,打造一批对接主要产业链的专业群和品牌专业,提高专业结构与产业需求契合度。深化政校企合作办学,推进办学改革创新,鼓励开展多元投资主体共建职教集团改革试点,力争建设2个省级以上示范性职教集团。推进实施现代学徒制及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项目,探索校企联合培养、协同育人、共同发展的长效机制。提升职业学校办学活力,打造校企合作实训平台,建成7个省市级行业性或区域性公共实训基地,重点培育福州市职业教育综合性公共实训基地。支持具有实践经验的企业家、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兼职任教。

  16.推动高等教育特色发展。大力支持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等在榕高校发展,不断提升福州地区大学城建设水平,营造办学育人良好环境。推动闽江学院更名“闽江大学”,纳入省重点建设高校,支持新华都商学院等二级学院创新发展,到2020年建成1个~2个省级“高原”学科和一批高水平应用型学科,全面建成应用型大学。推进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发展,到2020 年高质量通过省示范性现代高职院校验收,发展潜力指数排名全省前列,争创全国优质高职院校。推动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达到高职高专A类办学标准,成为全省有影响力的专科学校。改善民办高职院校办学条件,完成福州英华职业学院、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搬迁新址办学。提升市属高校办学竞争力,到2020年力争建成10个~15个对接产业的应用型本科专业。不断提升对外合作办学水平,加强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优质教育资源对接联系,促进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落地本市。

  17.积极发展老年教育事业。建立“市、县、乡、村”四级老年教育服务体系。加强市、县两级老年大学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提升教学场所和设施规范化、现代化水平,丰富乡镇(街道)、村(居)老年学校(学习中心)的教育服务形式与内容。推进老年教育中心下沉,大力发展城乡社区老年教育,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老年教育。探索开展养教结合等模式,利用“互联网+”发展老年远程教育,推动社会公共设施服务老年教育。到2020年,全市老年人学习参与率达到30%,100%乡镇(街道)、95%村(居)建立老年学校(学习中心),所有乡镇、建制村建立远程老年教育学习网点。

  四、加快补齐卫生与健康事业短板,全面提高全民健康保障水平

  18.突出解决产儿科、精神科资源供给不足问题。完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福州儿童医院项目建设,到2020 年,县级综合医院儿科床位比例达到10%,妇幼保健机构儿科床位比例达到30%。加强儿科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及儿童医疗救治分中心建设,采取措施增加儿科医务人员数量,实现每千名儿童儿科床位数达到3 张,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配置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合理调整儿科医疗服务价格,提高儿科医务人员薪酬待遇,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儿科医护人员。完善妇幼保健体系,推进市、县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快建成福州市妇幼保健院新院等,保障每千分娩量产科床位数达21张。积极配合推进省儿童医院、省妇产医院等项目建设,更好地满足辖区内孕产妇住院分娩需求。建设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新门诊综合楼等,完善市、县两级精神卫生防治服务网络,到2020年力争实现精神科床位每万人达5.64张,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每10万人达到3.8 名。

  19.推进市属医院建设发展。加强市属医院基础建设,集中力量建设福州市一医院新外科病房大楼、福州滨海新城医院等13项市级项目,持续推进福州市中医院病房综合大楼等9个卫生重大项目建设。依托福州市第一医院、福州市第二医院建设北部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推动福州肺科医院、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等5 所医院建成高水平专科医院,福州市中医院建成中医药服务龙头示范指导医院,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建成福建省高水平肝胆医学中心。加快建设20 个市级高水平临床重点专科,配置与临床新技术应用密切相关的高精尖医疗设备,增强疑难急危重症救治能力。推进福州市第二医院等3 所医院科研创新平台在建项目建设,提高全市卫生计生系统科研工作水平。持续深化市一医院、市二医院、孟超肝胆医院与福建医科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的合作共建。支持在榕省属医院“创双高”建设。

  20.加快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实施省会城市医疗卫生项目“333”工程以及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基本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体系。力争到2020 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比达65%以上,县(市)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建设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和专科联盟,以闽清县为试点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强县级医疗中心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县级医院的农村医疗服务体系龙头作用,重点支持县域医疗三大平台、六大中心建设,加快建设远程影像诊断、心电诊断、远程会诊等系统,实现基层远程医疗服务全覆盖。将基层医疗机构规划布局与达标建设纳入县(市)区政府绩效考核范畴,合理设置公立村卫生所,到2020 年实现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基本设备100%双达标。合理优化、科学调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到2020年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鼓励社会资本办医,推动非公立医疗机构高水平、规模化发展。统筹城乡基本医保管理体制,健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提高重特大疾病患者保障水平。

  21.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福州市疾控中心实验室、福清市和永泰县疾控中心实验室建设,不断提升检测能力。开展重大疾病和突发急性传染病联防联控,提高对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和出生缺陷等的监测、预防和控制能力。加强健康教育、治未病等前端服务,推动卫生工作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加强省级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定期培训演练制度。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将发展航空医疗转运与救治工作纳入发展规划。加强预防接种能力建设,到2020 年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完成95%。维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努力实现消除麻疹目标。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8%以上。

  22.培育健康服务特色样板。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与产业园国家试点工程建设,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等9 个医疗信息化应用平台建设,支持贝瑞和康等企业加快发展基因检测应用,加快培育壮大医疗健康服务产业链,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提高居民健康管理水平和管理成效。实施“十三五”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进中医重点专科和基层中医馆项目建设,到2020年新增2家~3家二甲等级达标中医医院。加快推进康复医疗建设,到2020 年,100%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治疗室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工程,力争1 所三级医院康复医学科达到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标准。

  五、加快补齐养老服务短板,高水平保障老年人服务需求

  23.提升居家社区养老生活品质。强化养老服务设施网格化布局、标准化建设,到2019年全面完成67 个照料中心建设任务,实现照料中心全覆盖。加快推进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发展,到2020 年每个社区至少对接1 个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实现基本养老服务覆盖全体老年人。建立支持家庭养老的政策体系,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履行赡养义务和承担照料责任。创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实施“互联网+智慧养老”工程,建设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构建居家养老“15 分钟”服务圈。探索互助式养老等新模式,引导老年人开展结对帮扶养老。加大对失独老年人的关爱帮扶,落实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逐步提高政府购买服务标准。推进居住区无障碍改造,新建公共建筑、公共场所和养老场所无障碍率达到100%。

  24.统筹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推动运营主体多元化,推广乡镇敬老院社会化运营模式,在优先保障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支持乡镇敬老院向社会开放,拓展提升敬老院社会养老服务功能,打造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社会组织规模化承接、连锁化运营,在2017 年将乡镇敬老院床位使用率提高到60%的基础上,到2020 年实现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养率达到60%以上。继续建设并管理好农村幸福院,采取县级财政投入为主、省市级补助为辅等方式,在行政村规划建设互助性养老设施,到2020 年建制村养老设施覆盖率达到70%以上。全面启动农村幸福院等设施星级评定工作,对三星级及以上农村幸福院占比较高的县(市)区予以资金、政策等倾斜。

  25.推动机构养老服务提质增效。按照“一市一县一中心”要求,加快市级社会福利中心、双湖安置房改造为老年公寓项目和马尾、仓山、台江等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实现市县两级公办养老机构全覆盖。完善和落实对民办养老机构的优惠和补贴政策,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鼓励整合改造闲置学校、废弃厂房、培训中心等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到2020 年民营养老床位占比达到65%。推动公办养老机构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优先保障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和孤寡、失独、失能、高龄老年人的服务需求,扩大政府低偿集中供养范围,建立健全轮候入住管理机制。积极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依法依规加强全过程监管,推进养老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行养老机构服务合同制度。鼓励养老机构投保责任保险,降低养老机构运营风险。加强榕台、榕港澳养老服务机构互助合作,开展异地养老、候鸟式养老等服务。

  26.深入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深入开展医养结合试点示范,确保2020 年全市护理型床位比例达到40%以上。鼓励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并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方便入住老人在院就医,实现“养中有医”。鼓励无法设立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与周边已定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协议式”医养结合模式,搭建预约就诊、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开展延伸医疗服务。引导社会资本兴办老年、康复等医疗机构,积极构建集老年病医院、护理院、康复医院和综合医院老年病科等于一体的老年病医疗服务体系,推动市、县综合性医院设立完善老年病科。依托基层卫生服务体系,规范老年人健康服务管理,推广“健康小屋”居民健康试点,推动大医院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完善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现“医养结合”进家庭。到2020 年,所有养老机构都能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8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敬老院向老年人提供康复服务。重视老年人的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安宁养护服务,营造舒心养老环境。

  27.积极培育壮大养老产业。坚持“放管服”相结合,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逐步完成已建养老机构安全达标和设立许可。大力发展养老产业,支持养老服务企业连锁化、品牌化经营,加快培育养老产业集群。鼓励建设集老年产品研发、生产、物流配送等于一体的养老服务产业园区,筹建“中国海峡康复辅具产业园区”,吸引国内外养老服务领域知名企业入驻,推动养老服务市场快速发展壮大。加快康养综合体建设,推动养老与医疗、保险等产业融合发展,形成一批具备成熟运营模式的龙头企业,鼓励和支持企业上市。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交流合作,积极引进养老新技术、新经验和新模式。

  六、切实强化各项保障措施

  28.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加快补齐民生社会事业短板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明确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建委、教育、卫计、民政等职能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对照任务清单,逐一梳理细化,明确责任分工、目标任务、完成时限等。其他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合力推动民生社会事业快速发展。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优良传统,以上率下,克难攻坚,不折不扣执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带领干部群众参与到民生社会事业建设中来。

  29.加大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主导作用,优先保障民生项目建设,强化资金、土地等要素资源供给。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民生和各项社会事业支出。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引导公共服务资源更多地向民生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倾斜。加强与国家部委和省直有关部门的对接,用好用足国家和省里有关优惠支持政策。完善支持民生社会事业发展的配套措施,优先保障用地、用海、用林、环境容量及用水、用电、用气等指标需求。积极盘活闲置资产资源,加强相关公共服务设施整合利用。拓展民生领域建设投融资渠道,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捐赠,助推社会事业发展。

  30.推进和谐征迁。各级政府要把和谐征迁作为补齐民生社会事业短板的重要抓手,切实发挥主体作用,科学制定征迁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征迁工作。实施成建制组团攻坚,对关键节点、重点难点,加强现场指挥、现场协调,着力破解征迁项目扫尾的“卡脖子”难题,加快突破安置地、出让地逾期交地等问题,确保涉及民生社会事业项目的征迁交地工作如期完成。坚持依法征迁、规范征迁、阳光征迁,严格执行征迁政策,统一征迁安置标准,大力推行货币化安置,适时提高过渡费标准。加快安置房建设,通过配建、统建等方式,强化房源筹集,改善拆迁群众的居住环境、条件和质量,变安置为安居。

  31.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民生社会事业领域立法,制定或修订有关法规制度,形成依法推动补齐社会事业短板的长效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做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不断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逐步将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或社会组织。加强管理体制创新,整合各部门管理资源,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形成齐抓共促的合力。加强社会事业发展规划与城乡规划、土地规划、人口规划等多规融合,推动社会事业与相关产业的合理布局、协调发展。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发展“互联网+公共服务”。积极推动省会城市与省级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有效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强化市场化运作,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形成多方参与、多元供给的格局。

  32.加强人才建设。持续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和储备制度,大力实施“闽都人才聚集工程”,加快引进一批我市短期内无法培养、社会急需的领军人才,集聚一批行业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落实县(市)区对口协作机制,推动人才交流协作,促进区域内人才资源的合理分配。建立健全以培养、使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措施,加强与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合作,优化学科设置,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力度,打造专业人才队伍。完善师资补充机制,全面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开展村医规范培训,解决基层卫技人员短缺、薪资待遇偏低等问题。加大养老服务专业培训力度,培育护理专业人才队伍。采取向基层倾斜政策,完善基层人员工资待遇、职称评定、医疗及养老保障等政策,引导各类人才向山区和基层流动。

  33.坚持一线考核。把补齐民生社会事业短板纳入一线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坚持在一线发现干部、在一线考核干部、在一线奖惩干部,强化正向激励,树立鲜明导向。把工作业绩和作风作为考察重点,引导党员干部坚持质量引领、标准为先,把高标准、严要求贯彻到项目设计、施工、验收等各环节和全过程。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坚决惩治贪污腐败和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打造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精品工程、廉洁工程。把补短板促民生的实绩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考核评估体系,强化考核督查,以实绩论英雄。对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的严肃问责。

  34.营造良好氛围。传承弘扬“四下基层”、“四个万家”等优良传统,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企业,主动听民声、汇民意、解民忧。加强民生领域政务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补民生短板项目进展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加大对补短板工作的监督和推动力度。强化社会舆论与社会心态引导,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慈善事业、志愿服务等。加大民生社会事业的宣传力度,大力宣扬先进典型,及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民生社会事业的良好氛围。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