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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网商可申领“电子身份证”

http://www.csqnews.com  2013-12-24 10:00:06     【字号

  东南网—福建日报讯 (记者 姚瑾 通讯员 李荔) 记者从福州市仓山区工商局获悉,凡通过自设网站从事网络经营服务活动的工商登记企业、个体工商户,即日起可申领网上经营电子标识。目前仓山区已有10家涉网企业,在网站上加贴“电子身份证”。

  由于网购的虚拟性,有关网上交易的投诉成为消费投诉的热点。为明确网上市场主体身份,福州市工商局推出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系统,企业、个体工商户自设网站从事网络经营服务的,均可通过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服务网注册,在线提交电子标识申请。审核通过后,可获取经工商认证、不可仿制的电子标识,实现网上亮照经营。消费者登录拥有电子标识的经营性网站,消费更放心,维权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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