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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法院宣判一起涉黑犯罪组织案

http://www.csqnews.com  2020-03-16 20:42:39     【字号

  (记者 陈铁夫)记者14日从仓山区扫黑办了解到,仓山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宣判,仓山区盖山镇浦口村原主任黄珍胜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故意伤害罪、非法采矿罪、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其余11名被告人均获不等刑罚。

  仓山区高度重视黄珍胜案件办理情况,牵头仓山公安分局组成工作专班,仓山公安分局经初步核查后迅速成立“4.3”专案组开展深挖彻查。专案民警历时10个月,辗转重庆、四川、江西、湖南、福建等多地调查取证,访问证人、被害人共150余人,制作案卷111卷,挖掘出以黄珍胜为首的涉黑组织。

  经依法侦查查明,2011年以来,黄珍胜拉拢黄克建等村干部,并以家族宗亲关系为纽带,纠集黄思霖、黄珍宏、黄珍友、黄克彬、黄见清等人,有组织地通过强迫交易、非法占用农用地、骗取拆迁补偿款、非法采矿、强揽工程项目等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在盖山镇一带有组织地长期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破坏生产经营、煽动群众信访、操纵基层换届选举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称霸一方,严重破坏当地的社会治安、生活秩序。

  全国扫黑办建立了“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合(12337)”,即专门举报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网站(网址www.12337.gov.cn),请广大群众积极踊跃参与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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