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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之后5年 禁止开车营运

http://www.csqnews.com  2019-12-10 18:06:15     【字号

  福州晚报讯 身为出租车司机,醉酒后即使驾驶的是非营运机动车,除了会因危险驾驶被追究刑责外,还会遭到从业禁止的处罚。日前,检察机关提出建议,仓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一起这样的案件。

  2月4日23时25分,刘某饮酒后驾驶自家的小轿车途经仓山区北园路、南二环路后至闽江大道路口时,与林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交通事故,林某随后报警。民警到场发现刘某涉嫌酒后驾驶。经检测,刘某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mg/100ml以上,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仓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该案时发现,刘某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实施了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在对刘某提起公诉时,检方向法院提出对被告人刘某实施机动车运营从业禁止的检察建议。

  据检察官介绍,从业禁止是刑法修正案(九)的新增内容,创设从业禁止制度的主要目的是防范违法犯罪行为人再次危害社会或损害他人利益。

  日前,仓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5年内,禁止刘某从事机动车营运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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