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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山路3名“鱼霸”被判刑

http://www.csqnews.com  2019-04-02 16:36:35     【字号

  扫黑除恶

  福州晚报讯 仓山区首山路的“鱼霸”栽了!3月29日,仓山区法院对被告人黄某、王某、陈某等人组成的欺行霸市的“鱼霸”恶势力团伙作出宣判,3名被告人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4个月到3年不等,并处罚金4万元到3万元不等。

  据介绍,2013年下半年,黄某、陈某合伙经营位于首山路的一家鱼铺,后纠集在首山路一带为非作恶的刑满释放人员王某入伙。3人商议合伙经营,分工负责。一人负责暴力阻挠其他鱼贩向首山路一带烤鱼店供货,切断烤鱼店的正常进货渠道;一人负责以威胁手段,强迫首山路一带十余家烤鱼店只能从他们那里进货,实施强迫交易;一人监督烤鱼店进货并单方定价。

  3名被告人垄断首山路一带烤鱼店等店铺的活鱼供货,形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非法谋取高额利润。他们的交易价格长期高于市场价,已查实非法获利数十万元。其行为使市场经营秩序受到严重冲击,经营者深受其害,社会影响恶劣。此外,经查明,在2015年到2017年间,被告人王某倚仗其社会恶名,向他人勒索财物。

  仓山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王某、陈某伙同他人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多次以威胁等手段,强卖商品,扰乱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情节特别严重,形成了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黄某、王某系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被告人陈某系犯罪集团的主犯,其行为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被告人王某多次以借为名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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