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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统建办党组(区城建集团)关于 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http://www.csqnews.com  2019-03-14 09:24:54     【字号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6月19日至2018年8月2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统建办党组(区城建集团)开展了巡察,并于2018年12月1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主体责任, 全力抓好整改落实

  区统建办党组(区城建集团)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全面认领区委第一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并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由办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办党组成员、区城建集团董事长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和子公司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整改组、督导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力保障。

  (二)制订整改方案。

  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统建办党组按照巡察要求,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研究制定了《区统建办(区城建集团)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整改任务分解表,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将67个整改任务落实到每个科室、下属企业和个人,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部门、责任领导,限定了整改期限。

  (三)推进整改落实。

  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班子成员带头深挖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率先从自身找问题、抓整改、促提升,形成一级改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改的整改氛围。在整改过程中,统建办党组切实担负起了整改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按照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共召开5次党组会议对整改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协调、督促,深入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会上,对整改措施一项一项狠抓落实,对整改的每个问题一条一条进行梳理,全力推动整改工作。共完善各项制度23项,挽回经济损失34.707537万元,同时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提高整改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党组没有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问题

  针对议事制度不明晰问题:(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做好会议记录工作,充分认识规范会议记录是提升基础管理的重要举措,是反映各项工作开展的真实窗口;(2)指定了专门记录人员统一使用规范的会议记录薄进行记录,并要求如实记录会议组织情况和具体内容,对应每场会议以“会议签到表”体现出会议内容、主持人、出席人、记录人、时间、地点等关键信息,每次会议结束,记录者须妥善保管会议记录本,不得随意外借;(3)有需要形成会议纪要的,要按照国家标准公文格式,客观反映会议的议定事项,切实做到实事求是、真实反映、表达准确,并由专人保管;(4)要求会议记录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认真学习和掌握会议记录工作相关要求和要点,并由办公室定期开展检查,切实提高会议记录工作质量,做到会议签到、会议记录、会议纪要三者统一,确保会议的全面与完整;(5)研究制定了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内容,确保记录和纪要的真实、完整。

  2.关于民主集中制贯彻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重要项目未经集体研究问题:潘墩河上游段应急清淤疏浚工程属于福州市城区内河综合整治项目,由区统建办作为业主单位,区建发公司作为代建业主,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施工。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2011]28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城区内河综合整治项目测绘和设计工作按国家收费标准的六折计取,由业主与市规划院签订合同,该项目已于2017年3月30日竣工验收。东兴路改造项目建设的道路属区管道路,为城市支干道,列入市级百日攻坚项目,由区统建办作为业主单位,区建发公司作为代建业主。根据2013年1月4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林瑞良副市长批(转)3号文件办理告知单精神,一般性城市主干道及以下道路工程等市政道路项目,直接委托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勘测设计,费用按照国家收费标准五折计取,该项目已于2017年7月20日竣工验收。

  针对大额资金使用未经会议集体讨论问题:根据集团于2018年8月下发《区城建集团管理制度汇编》,完善“三重一大管理制度”。今后将严格按照管理制度执行,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大额资金使用问题,待研究通过后予以执行。

  3.关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担当精神不足的问题

  针对民生短板决策部署不力问题:兰花园已于2018年8月交房。今后集团将不断强化责任担当,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把服务保障补齐民生社会事业短板作为建设工作的核心任务,压实到具体建设中去,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针对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不得力问题:统建办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重大决策坚持实现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在一定范围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监督。2017年1月,统建办召开班子会议,就区城建集团在职职工工资,依据《工资改革意见(试行)》中规定的各级别标准发放,不再对员工采取一刀切方式。并按相应岗位给予补足工资差额(2016年1月至12月)。2017年8月份区城建集团成立后,根据仓国企薪改发[2017]1号《仓山区深化区政府管理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精神,制定了《集团及子公司薪酬方案》。并根据员工工作能力、资历、责任心等因素,对员工薪酬进行定级。同时,对多名仓建公司持证技术骨干重新梳理,返聘四名技术骨干回仓建公司担任主要部门负责人。仓建公司已于2017年实际实现盈利10.34万元,扭转了财务亏损的局面。

  (二)

  1.关于没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组织生活相结合,学习浮于表面问题

  (1)制订2019年统建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计划,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要求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2)统建办、集团及子公司班子带头参加“三会一课”,带头谈体会、讲党课、作报告,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发挥带学促学作用;(3)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志愿者服务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不断提升党内组织生活质量;(4)2018年初制定了统建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计划,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将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重要学习内容;组织专题党课4次,范围覆盖到全体党员干部。

  2.关于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针对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会议部署不到位问题:(1)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年度工作重点,每半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至少1次,对本系统及业务范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和安排部署;(2)把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纳入党组中心组和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3)重视意识形态工作的台账管理,由专人负责建立工作台帐,及时形成纸质和电子资料,确保资料连续、完整、准确。

  针对中心组学习不规范问题:(1)制订2019年统建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计划,中心组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将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学习内容;(2)2018年初制定了统建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计划,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学习内容;(3)注重台账管理,由专人负责记录学习情况,及时形成纸质和电子资料,确保资料连续、完整、准确。

  针对落实意识形态考核机制不规范问题:(1)每年召开民主生活会,通过班子成员深入自我剖析,自我批评与批评,查找自身问题。(2)2018年根据区委文件通知已召开2017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已于2019年2月3日召开。

  3.关于党组织功能弱化问题

  针对党员队伍教育管理虚化问题:(1)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要求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2)强化支部建设,严格落实“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要求,加强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结合企业实际和党员岗位特点,开展特色党支部创建活动,加强党员志愿服务队伍建设,促进党组织履职尽责创先进、党员立足岗位争优秀;(3)班子带头参加“三会一课”,带头谈体会、讲党课、作报告,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发挥带学促学作用;(4)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志愿者服务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不断提升党内组织生活质量;(5)重视台账管理,严格按区统建办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管理规定,由专人负责记录学习和会议情况,及时形成纸质和电子资料,确保资料连续、完整、准确。

  针对基层组织生活流于形式问题:(1)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要求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2)班子带头参加“三会一课”,带头谈体会、讲党课、作报告,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发挥带学促学作用;(3)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志愿者服务等形式多样的“两学一做”活动,不断提升党内组织生活质量;(4)2018年组织专题党课4次,范围覆盖到全体党员干部;(5)重视台账管理,严格按区统建办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管理规定,由专人负责记录学习和会议情况,及时形成纸质和电子资料,确保资料连续、完整、准确;(6)2018年8月成立集团党支部,党支部将严格按照党建工作要求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肃组织生活的规矩和纪律,增加组织生活的开展形式,提高党员的参与积极性,让党员主动参加、乐于学习,使组织生活的学习教育真正落到实处。

  针对重业务轻党建问题:(1)加强学习培训,坚持理论学习制度,自觉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增强大局意识,自觉服务全区中心工作。(2)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提升队伍能力水平,以党建为引领,推进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互促并进。(3)班子带头参加“三会一课”,带头谈体会、讲党课、作报告,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参加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发挥带学促学作用。

  4.关于党建工作开展不规范问题

  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1)指定专人负责每月按规定时间完成党费收缴,党费交纳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工资基数和比例计算和收缴,按季度上交区直机关党工委;(2)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制作党费管理账簿,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党支部上缴党费有收据;(3)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教育,提高党员缴纳党费的自觉性,将党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针对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因2013年-2017年企业处于改革阶段,部门整合、人员调整、总支变更等原因,造成党员发展工作不规范。今后将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制度,积极吸收思想素质好的优秀员工入党,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储备。

  针对党组织架构有待完善问题:区统建办党总支部分别于7月5日、8月3日召开党总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总支书记张新颖同志主持,会议就党组织架构、党员归属问题进行了研究:区统建办党总支下设4个支部:中共福州市仓山区民用建筑统建办公室机关一支部、中共福州市仓山区民用建筑统建办公室机关二支部、中共福州仓山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支部、中共福州仓前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部。各支部也已召开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按规定程序选举产生支部委员和支部书记。

  (三)

  1.关于执纪不严,处理效能被问责人员失之于软失之于宽问题

  郑宗仁已于2016年4月8日退休,集团于2017年8月才成立。今后,集团将吸取经验教训,严格执行处分意见,认识纪律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不回避、不推脱、不遮掩、不护短。一旦问责,将严肃处理,执纪必严。

  2.关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工作实践中运用不到位问题

  2015年-2017年期间,建发公司和仓前山党支部的意识形态比较薄弱。2017年8月成立集团,2018年8月成立集团党支部。今后集团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完善整改工作流程,健全廉政建设谈话制度。

  3.关于日常监督不力,监管覆盖不全问题

  集团已制订了《城建集团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控制用餐标准,对公务接待支出严格审核把关。对以大单化小单的方式规避超标准接待及违规在高消费场所接待的问题,区纪委已对相关人员进行党内警告处分,集团及子公司今后将引以为戒,杜绝出现类似接待问题。

  4.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针对没有认真落实区纪委党风廉政工作要求问题:(1)2018年度《履责纪实手册》内容均由党组书记亲自填写,严格按照“五抓五看”工作要求,将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情况逐一细化,并及时记录;(2)今后严格按照区委要求,亲自填写年度履责纪实手册,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针对监督制度执行不力,党内监督不强问题:(1)已建立区统建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并严格执行,充分发挥党组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必须坚持实现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在一定范围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监督;(2)集团加强对下属企业的监督检查,强化内部管理监督,并组织中层及以上干部对照排查,定期开展党风廉政的学习和培训,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遵守党风廉政的自觉性。

  针对机关效能弱化,干部队伍精气神不足,存在慵懒散现象问题:(1)区统建办已于6月28日向区城建集团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借调人员管理的通知》,通知规定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由借调单位负责考勤,并于次月3个工作日内由借调单位提供借调人员上一月度的考勤及绩效考核情况给工资关系所在单位,作为年终考核及晋升依据;(2)认真研究制定了区统建办机关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将干部职工每天的考勤情况如实记录在案,由专人负责每月初统计上个月的考勤情况上报主要领导;(3)在区统建办工作的在编人员、借调人员从7月1日起已按考勤管理制度规定准时打卡上下班;(4)根据2016年1月13日执行的《仓山区城建集团(仓前山、建发、仓建公司)考勤及请假管理规定(试行)》,仓前山公司扣回上述请假人员相应的月绩效奖,共计2380元。今后严格按照2018年8月集团下发的《区城建集团管理制度》执行考勤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度,将工作落实到位。

  (四)

  1.关于公车管理和使用不规范问题

  针对统建办、城建集团及下属公司间车辆混用,相应经费支出混乱问题:(1)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城建企业整合的部署,2013年4月仓前山公司与托管鑫居、螺洲等公司,建发公司与仓建、南建总等公司实现合署办公,各家公司原有公务车辆集中管理,统一为各项目、各部门申请、登记、调配使用,车辆运行费由车辆产权单位承担;(2)早期统建办和建发公司是一套人马两个单位,共同服务于各项目,现统建办已清退闽A701KG,确保不打折扣,纠正彻底。

  针对车辆日常使用不规范,派车单填写不完整问题:集团公司于2018年8月制定《区城建集团公司管理制度汇编》,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内车辆管理,办公室负责公务用车的管理工作,由用车部门填写派车申请单交至办公室,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车辆调度,驾驶员完善出车记录后每日汇总办公室,办公室核对实际行驶公里数并存档。

  针对停车费报销不规范问题:经建发公司核对,对于5元10张发票未盖章,2张10元为黄金大酒店停车票已退款70元。

  针对车辆未定点维修问题:2015 年仓建公司因个别公务用车途中发生故障,没到定点维修,就近修理,现已整改:相应车辆维修费5850元已于2018年12月26日退回公司账户。今后,严格按照政府和集团的规定,做好车辆日常派遣登记工作,并在维修名录中统一选择实行定点维修的单位实行定点维修,做好车辆维修的明细单及审批工作。

  针对存在私车公养嫌疑问题:(1)林秀钦同志离职仓前山公司时已将油卡(内有余额1591.77元)归还仓前山公司,现该同志已退回油补11008.23元;(2)建发公司已要求陈晨、邵炳春均退回2013年9月至2014年12月油料补助5894元、方兴退回2013年9月至2016年2月油料补助28236元,合计40024元。今后,将严格按照集团下发的《公务车辆管理制度》执行并接受监督,按规定用车,杜绝私车公养等情况。

  针对官僚主义作风在公车管理制度上仍有体现问题:从2016年起,区建发公司在公车管理制度上实行一车一油卡,每月以中石化加油清单为依据实报实销,直接转账中石化公司账户,并专人负责统筹调度公务车辆,且按实填写派车单。

  2.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针对违规发放过节费问题:对于2013年违规发放的过节费,建发公司已有16人退还违规发放的过节费,共计退款11200元。仓前山公司已有35人退还相应的发放购物卡金额,共计退款48600元(其中有1人已于2014年退还中秋节购物卡金额700元)。剩余人员均为离职人员,因无法联系等原因无法收回。今后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的相关要求。

  针对发放值班补贴与考勤情况不符问题:已扣回发放林琼的周末值班补贴150元。今后,进一步加强考勤及请销假管理,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办公室认真履行请假审批与考勤核对工作,严格执行。

  针对违规给公车驾驶员发放补贴问题:据建发公司说明,张春祺已退还2015年3月发放的补贴3000元。

  针对加班餐费福利化问题:(1)建发公司已组织涉及加班的在职人员共37人(含区属单位工作人员)全额退还2016年加班误餐费共1958元。剩余6人为离职,因无法联系等原因无法收回。今后将严格按照财务相关制度,做到报销更加规范化;(2)仓前山公司项目地点分散,同时为方便群众办理产权等事宜,部分员工长期驻守现场,且现场离单位较远,以致员工中午无法回食堂就餐。公司给予此类因工作需要而无法在公司食堂就餐的人员按餐标15元/天标准,严格按照实际出勤天数发放午餐补贴,让员工自行就餐。2017年1月、5月均以银行转账形式发放,实际未以现金形式发放。

  3.关于涉嫌违规报销加班餐费问题

  2017年7月29、30日双休日遇台风天气,取消双休日正常上班;7月31日、8月1日美墩苑项目选房看房,相关工作人员无法在公司就餐。仓前山公司在仓山区内就近订购国荣排骨连锁店送餐解决公司员工、相关街道、拆迁单位、保安等人员误餐问题。由于该店属连锁性质,提供的发票由位于鼓楼区的总店开具,实际未跨区就餐。今后将加强管理,认真审核就餐凭证并附好就餐人员名单。

  (五)

  1.关于人员配置存在问题

  针对人员配置总量超标准问题:2017年8月27日区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纪要,通过了区城建集团人员整合工作方案。按照方案,集团人员总量控制在170人。因集团承担的建设项目日益繁重,原专业技术人员数量无法满足项目开展需要,集团陆续引进了一批工程类等专业技术人员、特殊人才。集团也建立健全了人事管理制度,完善选人用人及进出机制,实行“可进可出、未位淘汰”以及“双向选择、择优聘用”机制。

  针对中层干部配置比例超标准问题:集团成立之初,各项目陆续开展建设,急需补充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为确保人员尽快到位,且考虑各托管企业还存在工程项目扫尾、信访积案等大量历史遗留问题,为保障企业平稳过渡,仍由熟悉业务的原中层干部继续带头开展各项工作。集团及子公司今后将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程序,逐步完善干部的选任、交流、考核评价,做到用制度选人、靠制度管人,不断提高干部选拔的公开性和科学性。

  2.关于人员管理及考核制度缺失问题

  (1)统建办已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于2018年6月开展2017年国有企业业务考核工作,根据企业的业务经营情况、党风廉政建设、企业制度建设、文明单位创建、平安综治维稳等方面制定了业务考核方案;(2)集团2017年8月成立后,于2017年11月制定了《区城建集团(含三家子公司)月度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规定年终绩效考核结果以当年月绩效考核总分/考核月份为评定标准。

  (六)

  1.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针对拆迁款未及时上缴财政专户问题: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已于2018年3月上缴区财政朝阳路项目拆迁补偿款364.88万元;区建发公司已于2019年1月上缴区财政2016年建发征迁补偿款112.4487万元。

  针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仓建公司相应差旅餐费5250元已于2018年12月26日退回公司账户。今后将严格按照集团差旅相关制度以及财务报销的制度,做到报销规范化。

  针对报销发票与实际开支不符问题:仓建公司相关工作餐费180元已于2018年12月26日退回公司账户。今后将严格按照财务相关制度,做到报销规范化。

  针对大笔资金退回给个人账户问题:当时经市工商局核查,中国航空港建设总公司厦门(南方)工程局于1996年7月19日成立,于2013年3月7日被吊销企业,因此无法将该笔旧料款退还该公司账户,且该笔款项缴交是由吴祯铿作为该公司代表以现金缴交。鉴于此,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建发公司将该笔款项退回吴祯铿的个人账户。

  2.关于资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针对资产底数不清问题:集团成立后,即着手进行以下工作:(1)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对资产建立统一的台账,由财务部与资产部互相稽查、核对,现已全部完成造册;(2)资产变动情况由资产部与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调整;(3)建立每月盘查制度,建立资产租赁公开招标制度,杜绝国有资产流失隐患。

  针对资产部和财务部对资产核算相脱节问题:(1)建发公司:①以资产部和财务部资产清单为基础,双方互相稽查,查缺补漏,完善资产明细表;②同时建立阶段性核对机制,以适应资产的动态性,及时增补及删减变动的资产,避免有物无账、账物不对应的现象;(2)仓前山公司:进一步强化资产管理制度,资产部与财务部完善资产台账,并加强部门间联系,定期进行资产核对,确保数据准确,账物对应。并定期或不定期上报集团财务部、资产部备案。

  针对停车场管理不善问题:(1)福州市凯盛物业公司已将此前租赁费用支付仓前山公司,而后按月支付相应租赁费用,仓前山公司将跟踪及时收回费用;(2)根据市政府统一规划,区政府选址,由我司负责建设飞凤山公园停车场,因周边均是建筑工地,且飞凤山二期还在建设施工中,暂无小区等配套,人流稀少,车场经试运营后无人停车。为保证车场不被破环、不被占用,仓前山公司委托专业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车场,管理公司按月支付场地使用费,仓前山公司将跟踪及时收回费用。

  针对欠款未及时收回,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经对未缴交飞凤小区21000元房款的7名员工发出缴交房款通知单,并多次沟通说明。目前余德军、刘晓华、陈久霞、林蔓娜、陈兆嘉、陈华、陈晨7人均已缴交21000元房款共计14.7万元,已全数收回欠款保护国有资产。

  针对部分员工未补跃层差价,少缴房款问题:飞凤山庄5#601复式单元房户主赵晓东按产权面积实际结算单应补缴29442.14元,现其已补缴房款29442.14元。

  3.关于租赁管理混乱问题

  针对租赁方式不规范问题:今后将规范资产管理,严格按照仓国资中心[2017]78号要求,在公开招租的大原则下,结合我司实际情况进行择优处置,完善租赁管理制度。

  针对未对店面进行统一管理问题:建发公司已明确资产主体及管理部门,在今后的资产租赁管理过程中,除特殊情况外均以产权人名义签订租赁合同、收取租金,并对此前多头管理、混乱管理的情况进行整改,统一管理。

  针对低价将安置房租给职工和非本单位的人员,进行变相利益输送问题:(1)仓前山公司已研究议定公司临时宿舍租赁标准:60㎡户型500元/月,每增加15㎡户型租金递增100元,并已按此标准统一执行。区内单位职工因工作需要、困难需租赁的,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从2019年1月开始参照公租房标准确定租金标准。为进一步规范员工宿舍管理,所有申请租赁、续租人员需经会议研究通过后方可执行,并做好审核、抽查工作,严格遵守临时宿舍管理规定;(2)经建发公司核查,王玉平、叶美金、刘必旺三户租金标准基本符合周边公租房价格,王玉平、刘必旺租金已缴交至2018年12月,同时已通知叶美金补缴欠租。

  针对签订长达十年合同且低价租给职工或关系户问题:东园二路2017边房屋当时存在破旧无水电,邵炳春自费修缮后方能使用,且只作为储藏间使用,该房屋已在2018年12月拆迁,邵炳春已补缴2014年9月至2018年11月共50个月的租金3700元。飞凤山庄3#03架空层房屋发函约谈租户邓跃,其同意另寻店面在2019年3月前搬离。

  4.关于存在经营和管理风险问题

  针对工程项目单独设帐、独立核算,脱离监管问题:(1)南平尊利、江西铅山项目均由建设方(甲方)出资建设,经财务认真核实梳理未发现国有资产资金流失的情况;(2)目前集团资金规章制度审批已经建立完善,仓建公司今后资金审批严格按照集团财务规章制度执行。

  5.关于企业存在偷漏税现象问题

  2017年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区城建集团下属单位建发公司整合工作涉及人员分流、历史遗留项目清算和债权债务清理等,所需资金量较大。为切实做好整合工作,区财政局拨付建发公司国企改革支出经费2996.33万元,用于解决人员分流裁减经济补偿、历史遗留项目清算、信访维稳和返还历年借款等各项支出。经咨询相关部门及查阅资料,该项费用作为专项应付款,专款专用,不作为企业的收入。

  6.关于违规发放职工离职补偿金问题

  仓前山公司根据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及区领导审阅同意的《区城建集团人员整合工作方案》实施人员分流。根据区政府要求2017年内需完成人员分流等企业整合工作,但按照2016年度时下执行的工资标准(仓政办[2016]13号)拟定的人员分流补偿标准极低,分流难度加大,考虑整合工作实际以2015年12月开始,结合《劳动法》有关规定,集团公司以2015年工资标准拟定该方案。根据经济补偿金跨新旧规定的年限累计方式:“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年限单独计算。每满一年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累计支付不超过12个月,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协商不能变更合同需要解除的或因经济裁员解除的,不受12个月限制。”及“2008年1月1日之后的年限,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劳动者月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支付,累计支付不超过12个月。”,我司月工资未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基于以上两点,林锡可,谢锦云的补偿年限按实际计算。

  7.关于财务报表失真问题

  针对利润造假,违反会计真实性原则问题: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施工企业工程结算收入采用完工百分比法计算确认,但由于收入确认和工程款收取的不同步,存在多开收入发票,但并未收取工程款情况。同时成本按已完工作量计算,按配比原则,暂估工程成本。今后将在确认收入同时,应及时催收工程款,避免已开票未收款情况的发生。

  针对账务处理错误,致使资产、负债失真问题:经梳理,2018年已按相关规定确认建发公司2014至2017年办理飞凤山庄1号至6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收入。

  8. 关于工程项目建设不规范问题普遍问题

  针对项目勘察、设计单位的委托未经集体研究决定问题:(1)根据市政府会议纪要,潘墩河上游段应急清淤疏浚工程测绘和设计工作按国家收费标准的六折计取,由业主与市规划院签订合同;(2)根据2013年1月4日林瑞良副市长批(转)3号文件,东兴路改造项目直接委托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勘测设计,费用按照国家收费标准五折计取。

  针对未做清单编制、控制价审核就直接进行招投标问题:(1)行政村污水治理项目工期仅为15天,单项估价达不到必须公开招标100万要求,且根据区政府会议纪要,该项目造价按实结算,因此采取邀标形式;(2)根据区政府常务第二十六期会议纪要,潘墩河清淤项目属应急工程,招投标价按区审计中心审定控制价及省建设厅制定下浮区间计算确定,结算价由区审计中心审定。今后项目将严格按照市、区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针对项目违反招投标规定问题:(1)行政村污水治理项目工期仅为15天,单项估价达不到必须公开招标100万要求,只能采取邀标形式将5个项目分为2个包由两个施工单位同时施工;(2)根据区政府常务第二十六期会议纪要,潘墩河清淤项目属应急工程,采取简易招投标方式,确定项目施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邀请不少于3家在福州注册国企摇号确定。监理单位从标库邀请不少于5家单位摇号确定。今后项目将严格按照市、区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针对施工过程管理不严,现场监管松散问题:(1)美墩苑二期桩基工程合同工期为90天,根据施工单位工作联系单,因招标文件中约定参考品牌:大地、星河、大力,因市场管桩供应紧张(管桩品牌变更招标文件中所列的参考品牌仅作为参考使用),为满足工程需求及工期要求增加品牌:建华、宝丰,非更换品牌。同时考虑到工程质量要求及造价控制,我司在工程联系单中明确要求新增品牌档次不得低于参考品牌,且品牌单价不得按高于参考品牌的单价计算;(2)主体施工主材品牌变更问题,根据招标文件中约定:“在施工中,根据工程需要情况,招标人有权更改部分品牌,并按实调整主材(设备)价格”。根据施工单位工作联系单,结合区委区政府提高安置房品质精神,为提高建筑品质、品牌、品味,在不增加造价的前提下,增加主材品牌。同时考虑到工程质量要求及造价控制,我司在工程联系单中明确要求新增品牌档次不得低于参考品牌,且品牌单价不得按高于参考品牌的单价计算;(3)桩基签证较多导致项目投资大幅增加:主要原因是该场地存在着遗留电杆和拆除后建筑的地梁基础且地质复杂,工程桩静压试沉桩无法穿透中砂层,经专家论证会论证,使用钻机引孔静压沉桩施工,因此签证较多,项目投资相应增加;(4)部分工作联系单在开工前制定:由于该项目工期紧,任务重,施工单位中标后,就组织察看现场,施工单位根据设计要求对现场的场地现状察看后先提出问题及施工方案,在正式开工通知前并未正式进场施工;(5)部分工作联系单、签证单在竣工后补做:由于项目工期紧,在竣工前已现场确认或草签, 施工单位内业人员没有及时跟进,现场管理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我司已加强该方面的管理;(6)部分联系单未经设计单位签字同意:经查看,该部分联系单只需监理方和建设方签署意见就可以执行,施工单位内业人员在制作表格上存在疏忽。

  针对项目没有结算,直接支付工程款问题:(1)部分联系单互相矛盾,存在造假可能性:该问题是由于施工位置不同、不同时间段发生的事件、施工单位内业人员就同件事情重复描述以及现场人员签署意见文字表述不清晰造成,我司已加强该方面的管理,严谨、规范联系单签署;(2)部分签证单存在施工、监理单位签字盖章数月后,建设单位再签字盖章的情况:该问题属于现场已确认或草签,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没有第一时间给予签字盖章, 我司已开会批评教育,同时加强该方面管理,严谨、规范联系单签署。

  针对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不规范问题:(1)部分签证单存在未经监理签字盖章:是因为我司报送材料于贵组检查时,误将美墩苑(地块八)周边前期零星平整的项目签证放到美墩苑(地块八)桩基签证中,该零星签证属于前期应急零星项目,故无监理单位;(2)美墩苑(地块八)安置房(施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有误,根据合同约定,应以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开工时间为准,项目开工通知单发出半年后才动工:由于市政府下达任务要求,该项目必须在2016年底前完工,工期紧,因此在施工许可证未办成前,经我司及监理现场考察后,在场地条件满足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批准开工时间,施工单位先进场做安全文明施工及前期部分基础施工。因为竣工验收报告的开工时间要与施工许可证的时间相吻合,因此出现验收报告的开工时间与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开工时间不同的情况。

  针对项目业内资料不规范问题:(1)行政村污水治理项目已按规范要求填写施工,监理合同签订时间。少体校项目已按规范要求填写施工合同签订时间和中标通知书签订期限。潘墩河项目已按规范要求填写监理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上签订方式为中标方7日内与招标人商讨签订合同事宜。今后项目将严格按照市、区相关文件要求执行;(2)美墩苑(地块八)安置房桩基合同:招标文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的性质在招标文件中已体现。明确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在以后新的工程合同签订中我司将认真负责按规范要求,在合同中具体体现合同性质。施工合同:根据施工合同第1.1.5.8合同价格形式: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竣工结算时,工程量按实计算已经明确。

  9. 关于工程项目施工存在不规范问题

  针对存在项目边设计边施工的现象问题:经核实,北园临时安置过渡房项目施工存在边设计边施工的现象,已经多次组织相关负责人研究问题出现的原因,并要求今后避免类似情况发生,要按相关规定及集团规章制度,施工图设计齐全后转入施工程序。

  针对项目进度缓慢、工期延误问题:工程项目因建设用地交地工作顺延,造成工期相应顺延。今后按相关规定及集团规章制度做好不可预见因素及突发情况的报备工作。

  针对项目程序颠倒,存在先签合同后补材料情况问题:今后将严格按照项目程序,做好项目清单控制价编制审核后,签订合同转入施工程序。

  针对项目资料管理混乱,未做好建档存档工作问题:已写明北园村临时安置过渡房项目协议时间。城门镇、建新镇、螺州镇、盖山镇、金山垃圾转运站项目,协议时间、法定代表人签字已按要求整改;福建鑫上华钢制品有限公司10#、12#厂房合同时间已明确,开工通知书已按要求整改。工程认真按照集团规章制度,做好项目资料签订及内业资料整理工作。

  针对管理费费率自由裁量权大,项目施工班组的指定较随意问题:建立健全区政府下达项目及对外承接项目管理费收费标准,建立健全施工班组库考核及评判机制。班组考核机制、班组库建立已完成。

  针对项目长时间未决算(结算)问题:城门镇、建新镇、螺州镇、盖山镇、金山垃圾转运站项目结算价已夯实,并于2019年1月11日结算送审。

  10. 住房公积金未按规定缴交问题

  (1)仓建公司的徐昕已退还住房公积金个人缴交部份9300元,陈永正已退还住房公积金个人缴交部分6795元。陈伯丹已退还住房公积金个人缴交部分11868元。陈诚已退还住房公积金个人缴交部分9300元;(2)建发公司2017年10月公积金缴交人数为20人,代扣个人部分12340元,2017年12月公积金缴交人数为28人,代扣个人部分应为17488元实际个人代扣17104元(于2018年5月扣回个人少交部分384元);单位承担部分为22636元(单位实为17488元,差额部分5148元为11月-12月份新增人员缴交的公积金)。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根据巡察组移交的关于福州仓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车加油问题线索,经核查共有3张问题油卡,处置情况如下:

  黄核心同志违规加油三次金额合计945.84元,黄核心同志已于2019年1月7日上午9点将违规加油款项退还至公司财务账户。

  方兴同志违规加油金额合计4295.32元,方兴同志已于2018年8月将违规加油金额退还至公司财务账户。

  卢国凯同志作为2015年福州仓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车分管领导,履职不到位,未起到监管作用。问题油卡无专人负责管理,未找到相应驾驶员承担,卢国凯同志主动担责并于2019年1月11日退还违规加油款项4080.95元至公司财务账户。

  福州仓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严格执行区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公务用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度,车辆保险、加油按照区政府、区城建集团相关规定执行。同时加强日常用车管理,健全完善专人负责,领导审批,严禁杜绝公车私用,要求驾驶员每月统计行车里程,及时上报,接受监督,杜绝公车违规使用情况再次发生。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整改工作对促进统建办、城建集团事业发展、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产生了积极影响。经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努力,区统建办党组(区城建集团)的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区统建办党组(区城建集团)将继续按照区委的部署要求,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加强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保障城建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是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

  一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

  二是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统建办党组、城建集团班子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大执纪监督和惩戒问责力度,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和落实从严管理干部各项制度,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

  三是建立健全巩固提升长效机制。

  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财务和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重要岗位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构建反腐倡廉工作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仓山区统建办电话0591-83539523,通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则徐大道98号仓山区民用建筑统建办公室,邮政编码:350007;仓山城建集团电话0591-83599323,通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则徐大道98号仓山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邮政编码:35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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