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仓山新闻网 >> 仓山资讯 >> 正文

仓山区委第七轮第一批巡察展开

区委巡察组进驻7个单位开展巡察

http://www.csqnews.com  2018-09-27 14:40:58     【字号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央办公厅《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省委办公厅《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及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区委同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9月下旬开始,区委3个巡察组分别对区城乡建设局、区建设征收工程管理处、区建设房屋征收有限公司、建新镇、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7家单位开展第七轮第一批巡察,巡察时间一个月左右。日前,巡察组已全部进驻。





组别

区委巡察一组

区委交叉巡察组

区委巡察三组

被巡察党组织

区城乡建设局

区建设征收工程管理处

区建设房屋征收有限公司

建新镇

总工会

团委

妇联

巡察组负责人

组 长:陈 斌

副组长:陈春明

组 长:雷新土

副组长:薛孝榕

组 长:孔金才

副组长:苏若男

专门值班

电话

15960193612

18120972512

15960193692

通信地址

福州市邮政信箱746号(区城建局);

福州市邮政信箱748号(区建设征收工程管理处);

福州市邮政信箱745号(建设征收公司);

福州市邮政信箱2802号

福州市邮政信箱747号(区总工会)

福州市邮政信箱743号(团区委)

福州市邮政信箱742号(区妇联)

信访受理

范 围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