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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城门镇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http://www.csqnews.com  2018-08-28 17:51:00     【字号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2月27日至2018年4月4日,区委交叉巡察组对城门镇党委开展了巡察。6月14日,区委交叉巡察组向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6个方面14项共29个问题,提出了4条整改意见,移交涉及科级、科级以下干部的信访反映3人7件。镇党委根据巡察组反馈的29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9条,已完成25条,基本完成4条;针对移交线索,已对16名相关人员进行处理,涉及科级干部0人,科级以下干部16人,其中,立案5人,组织处理11人。现将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推进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要求,镇党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按照区委交叉巡察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并下气力推进问题整改。6月15日上午,镇党委召开专题会明确巡察整改任务,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为推进巡察问题整改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6月22日下午,镇党委召开党政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与会人员认真对照巡察问题整改清单开展对照检查,会议明确了巡察问题整改责任组办、责任人及两个月整改时限目标,强调要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工作思路分三期实施巡察问题整改方案。为深化思想认识,自觉增强整改行动,认真抓好工作落实,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专题研究巡察问题整改进展,对照问题清单汇总前期整改成果,梳理短板问题,针对性提出解决方案,并于每周五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统计表》上报区委交叉巡察组、巡察办,同时强化巡视成果运用,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遏制“旧病复发”,进一步巩固提高整改成果,做到件件有着落、条条要整改、事事有回音。由于巡察问题整改具有内容多、年限长、范围广等特点,为使巡察整改工作顺利推进,镇党委及时提请区委交叉巡察组、区委巡察办给予巡察整改工作的指导和帮助,同时注重中心工作与巡察整改的统筹结合,从严落实主体责任,从实推动工作开展,做到领导带头、责任落实、督导到位,确保取得实效。

  巡察是政治任务,也是一次全面自检。镇党委正视巡察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护短,切实负起全面从严治党和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坚决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下气力抓好整改落实,以整改促提高,以更加求真务实作风,更加饱满的精气神,更加行之有效举措为建设新城门贡献力量。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困难帮扶工作核心作用不明显的问题

  针对清富村低保户严依光与其子严子镁已享受房屋拆迁安置,明显不符合低保条件的问题,经核查,城门镇民政办已按照《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的通知》(闽民保[2013]550号)中关于“拥有两套以上产权住房并且住房总面积超过标准面积两倍的家庭”应予取消城乡低保的规定取消严依光户低保户资格。

  2.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存在“一言堂”现象的问题。因前期制度不够完善,未能严格执行党委书记末位表态制,7月1日,经城门镇党委研究制订《城门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保障镇党委委员围绕议题展开讨论、民主决策,现已严格执行镇党委书记末位表态制。

  (2)关于党委议事规则落实不力的问题。该问题属于历史遗留问题,7月1日,经城门镇党委研究制订《城门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详细区分了镇党委会、党委(扩大)会、党政联席会议的内容,现已严格执行该议事规则,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3)关于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上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的问题。该问题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为推进项目尽快投入使用,工期紧,导致未将2014年度6笔派出所建设、土地管理所办公大楼装修、景观改造、永南幼儿园装修工程事项提请镇党委会议研究。现上述工程已竣工并投入使用。为深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三重一大”事项规定,3月21日,城门镇召开2018年第五期党政联席会议,成立小型项目招投标工作小组,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程序,对每个项目都严格按照招投标制度的要求执行,30万元以上的项目严格按招投标程序执行,30万元以下实行议价、询价等方式公平、公开、公正执行,政府采购项目全部在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确保合规。经自查,今年3月份城门镇党委对此项工作整改以来,所有项目均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并经镇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决定执行。

  3.关于政治意识不强的问题。

  由于前期涉榕网络舆情信息人员力量不足原因,导致工作滞后。3月25日,城门镇建立舆情应对制度。4月,镇党委及时充实人员力量,现舆情信息报送工作已取得明显进展,下一步,将开展创先争优,进一步提升报送质量。为深化意识形态工作,3月25日,城门镇党委制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含城门镇意识形态管理制度、责任落实制度、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制度、阵地建设管理制度)和城门镇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已多次通过中心组学习、党政联席会议等形式传达学习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精神。同时结合本年度开展的基层理论业余讲师团作为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的重要载体,做到每年度开展不少于2次的意识形态专题研究,镇于3月21日召开一场意识形态专题学习会,及时对我镇业务范畴内的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妥善处理可能出现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思想政治缺位问题

  7月17日,已修订完善《城门镇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严格执行学习时间、突出学习主题,拓展学习方式,保障学习成效。同时制订《城门镇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扎实开展各项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水平。因我镇部分基层党支部存在会议记录不规范、记录人员不固定、记录混乱的问题,导致会议记录查找困难。镇党委已通知各支部认真查找支部开展2016年度“两学一做”三个专题学习研讨和2017年度三个主题专题学习研讨活动的会议记录,已从2017年起全区规范基层党组织会议记录,要求将三会一课进行归类记录。通过建立“城门镇组织部门联络群”微信群办公、借助“南台党旗扬”平台、持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学习研讨活动、安排专人督导落实各基层党组织开展情况。目前已有52个党支部加入“城门镇组织部门联络群”微信群,经逐一查找相关会议记录,确认各村均有开展2016年度“两学一做”三个专题学习研讨和2017年度三个主题专题学习研讨活动,其中安平村已找到2016年度“两学一做”三个专题学习研讨和2017年度三个主题专题学习研讨记录,清富村、湖际村、黄山村已找到2017年度三个主题专题学习研讨记录;通过“南台党旗扬”平台,各基层党支部基本能按时上报相关会议记录。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1)关于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执行不到位,未能做到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明确整改方向,存在“走过场”现象。

按照上级要求,我镇2013、2014、2015年度有及时召开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但确无会议记录材料,2015年度“三严三实”民主生活会上征求的意见建议有形成整改措施。2018年,镇党委将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规定。现镇党委已要求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根据2017年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查摆出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2018年民主生活会,我镇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将严格按照规定,切实、严肃地完成民主生活会规定内容。

  (2)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到基层上党课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镇科级干部按照规定到所包的村上党课,因未及时记录相关材料,导致无法证实上党课情况。2018年3月已制定《城门镇党员领导干部到基层上党课制度》,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上报上党课时间、课题并相关记录。目前城门镇党政主要领导及全体班子成员均已下到基层上党课。

  (3)关于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我镇25村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但记录不完整。因我镇党员数量多,镇党委未对各村党支部上报的《党员民主评议登记表》评议情况进行检查并加盖镇党委公章,今后将分批分期做好整改工作。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定期检查相关记录本,通过微信平台建立“城门镇组织部门联络群”促进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见成效。同时借助“南台党旗扬”平台,每月定时督导各村开展“三会一课”工作开展情况及视情通报。

  3.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问题

  (1)关于组织设置不规范的问题。

为保障2018年5月开始的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顺利推进,我镇暂未开展村级党组织升格工作,待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将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党组织进行升格。

  (2)关于个别村长期不发展党员,未把好发展党员关的问题。

经查阅相关记录,洋坑村、福濂村、梁厝村、连坂村、鳌里村等不存在连续三年未发展党员现象的问题。2014年度新吸收张先锋、林贺等5名中共预备党员事宜有经镇党委会研究讨论后确定,有列入上会议题,但会议纪要未体现。

  (3)关于“两新”党建存在重组建轻管理的问题。

因我镇多家非公企业党支部成立于2015年之后且党员流动性大,非公企业党支部党员经常未稳定于3人以上,不符合发展党员标准,故2013年6月份至2017年期间,仅发展“两新”组织党员5名。2018年上半年非公党组织共吸收6名入党积极分子,占全镇入党积极分子数25%;吸收发展对象6名,占全镇新发展对象数的27.3%。

  4.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我镇各村基层党组织缴纳党费使用的是区委组织部统一要求的《党员交纳党费登记表》非《党员缴纳党费登记表》,现要求各村按规定每个季度公示一次党费缴交情况(含名字、月缴交额度、季缴交额度),年终再公示一次,同时要把公示照片存入党费专户管理台账中存档。各村已完成以下内容,并每季度上报镇组织组:1、党员交纳党费额度核定表;2、基层党组织上缴党费情况汇总表;3、党员交纳党费登记表;4、党费管理人员信息备案表;5、党费工作责任清单。

  镇党委已发文要求各村认真排查各党支部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党员,并做好思想动员工作,将党员关系转到工作单位所在的党支部,目前已有江蓉蓉、张振桐、林浩然等党员将其党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所属支部。镇机关党支部已通知镇财政所副所长阮吟接转党员关系并按规定缴纳党费。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镇党委已制订完善四项制度(即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惩处制度、监督检查制度)。重点对外出执行征迁、帮助工作等任务的干部职工,进一步加强管理,已规定必须以周为单位填写公出单。特别是参与征迁任务期间,以包项目领导为主管理,并按照一线考察方法,由镇一线考察组定期组织考察评定。镇效能办多次开展机关突击检查,并在全镇范围内及时通报检查情况,每月汇总情况后对违反规定人员进行处理,严肃整顿内部存在的“庸懒散”现象。已对整改问题清单中点到2名人员(郑金雪、林宝生)经批评教育后,目前能遵守考勤规定,原投资区编外人员严可忠目前已列入退休计划,手续在组织组办理中。原党政办副主任梁国财因违纪已由区纪委处理,已停职并停发工资。对指膜签到过程中弄虚作假的2位同志(潘豪垒、林辉)作书面检查,给予通报批评一次。对不按规定指膜签到的2名同志(陈开强、吴赛莲)作书面检查,给予通报批评一次。对未按规定指膜签到已达3个月以上的2名同志(张毅航、王峰)已暂停工资。今后,城门镇效能办将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并常态化开展督查活动,不断加大问责力度,持续推进机关工作作风建设。

  2.关于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执纪不严的问题。

在2012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后对怎样发展村集体经济应大部分村民代表要求组织到北京学习考察。原潘墩村书记潘钟光确有在2012年10月组织村民代表赴北京学习考察并利用村财报销的问题。经区、镇纪委调查核实,于2017年1月对潘钟光进行批评教育,此件已于2017年1月办结。今后,镇纪委将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力度,以零容忍姿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违纪问题。

  (2)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存在缺位的问题。

2016年,因未及时查收《关于进一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仓纪发〔2016〕1号)文件,导致此项工作滞后。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断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根据中央、省、市、区纪委要求和区纪委监察局精神,结合《关于进一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仓纪发〔2016〕1号)文件精神,城门镇党委于2018年7月2日向镇党政班子成员、组办、村印发《关于开展党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榕仓城委〔2018〕172号),要求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提高知晓率,并将开展自查自纠情况上报镇纪委。

  (3)关于对干部监督不严的问题。

自2013年以来,城门镇纪委不断强化执纪监督队伍,完善相关软件材料(含镇纪委书记与其他干部廉政谈话记录),同时加大党纪问责力度,均能较好地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1)关于涉嫌违规发放事业编制人员年终津贴、通讯和加班误餐补贴的问题。

2018年4月4日,城门镇党委召开2018年第四期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关于2013—2015年度事业单位人员年终绩效奖金退款的问题。会议明确由分管牵头,镇组织组、镇纪委具体负责,加大清退力度。截至目前,共清退589850元,除两名服刑人员外均已完成退款。今后,城门镇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津补贴发放工作,防止类似问题出现。

  (2)关于涉嫌违规发放刑满释放村干部退休金及津补贴的问题。下洋村民严某在2006年福厦铁路(南站)征地项目中,构成诈骗行为,情节严重,经2012年12月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严某开除党籍处分。下洋村民严某某在2006年至2008年期间,构成诈骗行为,情节严重,经2012年12月17日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严某某开除党籍处分。因前期我镇、村未收到严某、严某某相关的法院判决书,导致下洋村严某、严某某在镇、村双头领取村干部退休津补贴的问题。2018年7月,严某、严某某已停发村干部退休津补贴。目前镇、村正在采取措施,由镇纪委牵头,公安、财政等部门配合完成对严某、严某某进行退款工作。

  (五)选人用人方面

  1.关于股级干部选任随意的问题

  经对现有股级干部进行摸排,已约谈3名股级干部均同意解除聘用关系。已对3名股级干部作免职处理(对推进辖区内违章建筑拆除中存在执行不力的片区负责人镇城管办副主任作免职处理。对未摸清低保户实际情况,将错误信息上报上级信访部门的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副主任作免职处理。因个人申请,已免去镇环保站站长职务,并解除劳动关系),对2名违反效能规定的股级干部停发工资。下一步,拟对2018年底到龄同意退休人员15名股级干部作免职处理。经查,2017年11月以来,未违规选拔股级干部。今后将按照循序渐进的工作思路陆续推进股级干部清退工作,同时将严格按照按仓山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仓委组[2009]6号)的规定,严格执行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并且及时进行公示,按照规定向上级进行报批。

  2.关于干部日常管理混乱的问题。

  (1)关于镇村干部混用、镇企干部混用现象严重的问题。因前期部分村安定稳定及工作需要,我镇存在部分镇村干部、镇企干部混用现象,经查,2015年1月以后城门镇党委已不再任命在职村干部或企业干部为镇干部。目前,我镇已结合到龄退休、换届选举等工作进行整改,其中3名已到龄的镇村混用干部正在办理退休手续,对未到龄的正在推进约谈化解。对于镇企干部混用现象,目前已结合镇属企业清理整顿工作进行整改,对已完成企业撤销工作的镇企混用干部重新安排职务,其余镇企兼职干部暂时留在企业待完成撤并工作后归口镇政府管理。

  (2)关于编外人员招聘录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因历史遗留问题尚未有效化解,目前城门镇尚未实施劳务派遣,2016年以后城门镇党委为消化历史遗留问题已停止人员招录工作,且基本已实现人员只出不进,同时2017年以来已结合效能规定辞退9名长期不在岗人员。下一步,镇党委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人事制度并拟实施劳务派遣,以规范选人用人程序。

  (3)关于选人用人把关不严,未把好选人用人关问题。

黄琼因实施盗窃行为,2016年9月被仓山区监察局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黄琼2016年度考核不定等次,年终一次性奖金、岗位考核奖金没有发放。

  (六)廉洁风险方面

  1.关于工程项目不按规定进行招投标问题突出,廉政风险较大,涉嫌利益输送的问题

  (1)关于以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施工单位的问题。

该问题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为推进项目尽快投入使用,工期紧,导致以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施工单位的问题。为深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三重一大”事项规定,3月21日,城门镇召开2018年第五期党政联席会议,成立小型项目招投标工作小组,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程序,对每个项目都严格按照招投标制度的要求执行,30万元以上的项目严格按招投标程序执行,30万元以下实行议价、询价等方式公平、公开、公正执行,政府采购项目全部在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确保合规。经自查,今年3月份城门镇党委对此项工作整改以来,所有项目均严格按照上述规定并经镇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决定执行。

  (2)关于工程项目涉嫌违规拆解发包、规避招投标程序、超预算的问题。

该问题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为推进项目尽快投入使用,工期紧,导致城门派出所装修项目存在违规拆解发包、规避招投标程序、超预算的问题。为深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三重一大”事项规定,3月21日,城门镇召开2018年第五期党政联席会议,成立小型项目招投标工作小组,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程序,对每个项目都严格按照招投标制度的要求执行,30万元以上的项目严格按招投标程序执行,30万元以下实行议价、询价等方式公平、公开、公正执行,政府采购项目全部在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确保合规。经自查,今年3月份城门镇党委对此项工作整改以来,所有项目均严格按照上述规定并经镇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决定执行。

  (3)关于对农村工程建设缺乏监督的问题。

经查,前期,梁厝村委会办公楼一直借用村大王行宫理事楼内进行日常办公,大王行宫理事会多次向梁厝村委会提出要收回,梁厝村民代表和党员向梁厝村两委提出选址新建梁厝村委会办公楼。2012年 7月13日,梁厝村村两委会议研究通过新建村委会办公场所。因梁厝村委会村财紧张,且未找到适合地块建办公室楼,梁厝村委会久而未建。直至2014年,经梁厝村两委研究梁厝村委会办公楼选址在梁厝小学校园边空旷地处。2015年2月,梁厝村民代表大会研究通过村委会办公楼选址方案。梁厝村于2014年至2017年上半年在没有报批、没有进行招投标的前提下完成村委会办公楼建设,共3层约540平方米,各项费用开支共计717705.65元(属于梁厝村财收入,自2015年3月至2017年12月分笔支付,每笔均未超过5万元),目前尚未发现违纪问题,今后城门镇将严格按照关于印发《仓山区村集体“三资”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仓委办[2012]166号执行有关规定。

  2.关于违反现金管理条例,频繁使用现金的问题

  经查,2013年—2017年城门镇频繁使用现金的原因在于:1、出于对镇派出所工作人员隐私的保护,不便转账;2、临时聘用人员由于时间仓促,发放现金比较方便;3、在京常驻接访人员使用现金方便开支;4、慰问孤寡老人或行动不便人员,使用现金慰问较为方便;经调取现金开支凭证,未存在违规问题。今后,城门镇将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条例》,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强化对现金管理。2013年至2017年期间,黄山村坐支现金344.87万元,用于修缮祠堂、疏浚河道、村民代表误工补贴、日常开支等。6月21—22日,城门镇各村对2013年—2017年财务账簿凭证进行自查。6月25日,镇向各村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各村针对存在的问题按照三资管理规定抓好整改,现各村已提交整改报告。今后镇会计中心将依据有关规定不定期对“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抓好整改。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城门镇纪委根据区委交叉巡察组立整立改的要求,对发现的湖际村低保户严雪金于2014年5月死亡,其家属未上报其已死亡事实,仍继续领取严雪金低保金问题,经核查,镇纪委于2018年6月20日已对4人进行党纪处理。针对镇城管办在推进辖区内违章建筑拆除中存在执行不力的问题,城门镇纪委已于2018年6月对镇城管办主任谢海峰作党纪处理,2018年4月,经镇党委研究免去片区负责人黄峰镇城管办副主任职务。对于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办公室副主任林巧燕将村民林尚榕2015年2月6日起每月领取养老补助金额书写错误,导致林尚榕因实际没有领取每月养老保障金而不断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2018年4月,经镇党委研究已免去林巧燕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副主任职务。对于发现人事考勤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城门镇已对11人进行组织处理,其中批评教育6人,辞退5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经过两个月努力,涉及城门镇巡察问题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离上级组织、群众期盼仍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城门镇党委将以此次巡察问题整改为契机,查找差距,补齐工作短板,持续推进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向基层延伸。

  一是完善制度。为使今后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完善制度是基础。城门镇将不断通过完善镇党委议事制度、机关效能建设制度、意识形态工作制度等促使建章立制见成效,强烈释放越往后制度的“笼子”扎越紧的强烈信号。同时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制,广泛征求多方意见建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决防止“一言堂”现象。

  二是补齐短板。此次巡察问题整改期间,恰逢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重点项目征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要阶段,加上乡镇人员力量存在不足、年初干部人事调整等原因,导致部分巡察问题整改成效不够明显,主要体现在巡察中发现的部分项目未进行招投标、未上党政联席会研究、部分软件材料缺失、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等问题。下一步,针对存在的上述问题,将通过见人见事,举一反三的形式调查上述问题是否存在违规问题。

  三是强化监督。为持续推进机关干部作风建设,营造浓厚的干事创业氛围,监督执纪问责是关键。城门镇将始终突出党委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职责。不断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及时通报典型违纪案例,让镇村党员干部念好“紧箍咒”,时刻绷紧纪律弦。始终以零容忍姿态强力推进执纪监督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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