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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卫计局党组、区计生协、区红十字会关于 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http://www.csqnews.com  2018-08-28 17:36:00     【字号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4月11日至5月24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卫计局党组、区计生协、区红十字会开展了巡察,并于2018年6月1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巡察整改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整改自觉性

  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区卫计局、区计生协、区红十字会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各单位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巡察整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推动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整改责任

  区卫计局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和局长担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形成层层分解压力、层层向下传导的整改运行体系。区计生协成立对区委巡察二组反馈问题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林木清会长担任组长,陈晖常务副会长任副组长,根据责任人的分工,具体负责本科室、本单位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区红十字会成立了以常务副会长王云玉为组长的区红十字会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下属办公室,研究制定整改方案。

  (三)明确责任分工,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区卫计局、区计生协、区红十字会经过对巡察反馈意见的认真研究、深入思考和集体讨论,制定了整改方案及整改任务分解表,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项进行梳理分解,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具体责任人及完成时限,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四)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区卫计局、区计生协、区红十字会在抓好整改任务落实的同时,注重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目前区卫计局及局属各单位、区计生协、区红十字会制定和修订完善制度共计15项,为各单位工作的规范化运行提供制度保障,逐步形成靠制度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针对班子凝聚力不强的问题,局党组全面加强班子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巡察整改以来,组织召开2次中心组学习(扩大)会、3次局机关例会,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之“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纪实文学《梁家河》等内容,围绕“转变作风、担当负责”主题开展专题讨论,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四个意识”,提升政治素养;结合巡察整改工作,积极开展谈心谈话,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之间开展谈心谈话共计35人次,进一步加强班子成员沟通交流和团结协作,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增强班子整体合力。

  针对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局党组将落实民主集中制作为加强班子建设的重要内容,重新修订完善《仓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议事规则》,严格落实局党组会、局务会、党委会等议事制度,规范议事决策程序,“三重一大”事项均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共召开局党组会8次,局务会4次,党委会4次。

  (区计生协)针对对待巡察工作不严谨的问题,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召开计生协会全体成员集体谈话会议,统一思想、端正态度、加强领导,努力提高协会干部撰写书面材料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并第一时间将巡察汇报材料整改后送巡察办审核,今后要举一反三,严格公文审核把关上报。

  2、关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卫计局专项资金执行率低且资金使用未做到有效跟踪的问题,我局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及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资金项目绩效目标。修订完善《仓山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集中核算管理制度》,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管理。5月中旬,组织系统内财务审批人员开展专项资金管理培训,提高专项资金管理水平;8月上旬,结合半年度公共卫生考核,对13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检查。今后将继续强化专项资金监督管理,配合区财政对本部门拨付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针对日常一线考核干部机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我局认真落实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日常一线考察工作的文件精神,定期公示干部一线考核情况,强化一线考察干部成果运用。已根据系统最新干部任职情况调整一线干部考察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第一、二季度组织系统干部职工按要求填写《仓山区日常一线干部考核工作手册》,局领导对干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点评并签注意见,同时对干部考核情况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区计生协)针对履责不到位的问题,计生协会会长办公会议已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并就幸福工程项目资金发放回收环节风险防控积极向上级计生协提出合理化建议,省幸福工程办公室正在研究完善相关内容。

  3、对帮扶、惠民资金发放等重点工作领导不力、监管不严

  针对奖扶资金发放缺乏有效的监督审查机制的问题,局分管领导已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印发《仓山区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文件汇编》,要求区、镇街、村(社区)各级计生工作人员按照文件规定严格审核把关。组织召开基层计生工作人员培训会,加强对计生工作人员的指导培训,规范奖扶发放程序,提高奖扶资金发放的准确性。制定《仓山区计生奖励扶助工作专项检查方案》(仓卫指导〔2018〕20号),由局分管领导带队对各镇街计生奖励扶助工作情况开展检查,检查结果将纳入区级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并进行全区通报。

  针对惠民资金未按要求网上公开的问题,我局已按要求将2016、2017年的农村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提前部分)录入福州市惠民资金网,目前全区共有5项计生奖励扶助在福州市惠民资金网上公开。对于城门镇前锦村村民违规领取农村计生奖扶金的问题,我局已下发通知至城门镇卫计办,要求其督促前锦村村委会予以追回。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局党组书记已和相关班子成员开展提醒谈话。在局党组会上强调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的严肃性、重要性,并举一反三,要求全体班子成员重新修订撰写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扎实做好专题学习研讨、征求意见建议、开展谈心谈话等会前准备工作,在此基础上撰写班子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见筋见骨见行动”。会上全体班子成员要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目的。

  针对双重组织生活不落实的问题,局分管领导已和原机关支部书记开展提醒谈话,现局机关支部书记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榕新同志兼任。局机关支部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巡察整改以来,已召开党员大会2次、专题组织生活会1次、上党课2次,严格考勤签到制度,局班子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

  针对未按要求开展组织生活会的问题,系统党委制定《2018年仓山区卫计系统基层党建工作要点》,要求各支部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各支部积极开展“向廖俊波同志学习”专题组织生活会和专题讨论会。局机关支部已召开以“反对‘四风’、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主题的专题组织生活会,由支部书记代表支部班子作对照检查,党员逐一作对照检查并开展相互批评。

  2、思想政治建设弱化

  针对党组中心组学习存在敷衍现象的问题,局党组进一步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严肃学习纪律,增强学习实效性。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每月召开一次中心组学习会,重点学习《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宁德工作时反腐倡廉的生动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之“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市委王宁书记关于作风建设主题党课等内容,并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党员干部积极发言,交流学习心得。

  针对教育走过场情况的问题,系统党委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抓手,通过开展中心组学习、组建宣讲团、领导干部上党课、专题讲座、党课直播、参观学习等形式,继续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七一”前后,各支部组织参观林浦濂江书院和省革命历史纪念馆、开展“理想信念与党性修养”党课直播等,通过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在系统兴起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热潮,进一步提升广大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

  针对科级干部下基层上党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局党组要求科级干部要严格落实下基层上党课制度。“七一”前后,系统7名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均赴包干联系的基层支部上党课,其中局党组成员结合十九大精神和卫计工作实际所作的题为《贯彻十九大精神 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讲奉献 有纪律 敢担当》等党课,深受党员干部欢迎,反响热烈、效果良好。

  针对“三会一课”开展不规范的问题,系统各支部进一步严肃党内生活,健全完善和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依托“南台党旗扬”平台,扎实开展“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网络申报工作,各支部确定一名“南台党旗扬”平台网络申报员,及时将会议记录、签到表、照片等资料上传平台,进一步增强“三会一课”制度的严肃性、规范性。

  3、党员日常管理不规范

  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局分管领导已和相关基层党务工作人员开展提醒谈话。系统党委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对现阶段系统内发展对象材料重新加强审查。7月下旬,组织系统11家支部党务工作人员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培训,学习区委组织部最新的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流程。

  针对对机关科室党员缺乏管理,未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问题,目前未转接组织关系的党员已将其组织关系转入局机关支部。今后系统各支部将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及时核实新考录工作人员的政治面貌,若为中共党员则将其组织关系及时转入。

  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系统党委已召开会议强调部署党费收缴工作,各支部认真开展党费收缴自查,对不及时、不足额缴纳的问题及时整改。规范局机关离退休党支部各项工作,指定专人按月、足额收缴离退休党员党费。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针对对下一级单位负责人监督存在缺位的问题,一是我局按照应审尽审、客观公正、防微杜渐、促进管理的工作原则,在区委组织部、区审计局的指导下,制定《仓山区卫计系统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目前正着手组织对2013年至今6位进行人事调动的镇卫生院院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开展离任审计工作。二是加强对局属单位落实廉洁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定《仓山区卫计局2018年廉洁纪律督查工作方案》(仓卫办〔2018〕42号),由局班子成员带队对15家局属单位落实廉洁纪律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针对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存在形式主义,没有认真开展监督检查的问题,局党组、系统党委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一步修订完善《仓山区卫计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我局2017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问题清单”整改工作,逐项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制定《仓山区卫计局2018年廉洁纪律督查工作方案》(仓卫办〔2018〕42号),加强对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督查。要求各单位进一步修订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

  针对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不足,对干部的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召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会议,重申效能建设相关纪律和要求。印发《仓山区卫计局机关效能失职追究制度(试行)》(仓卫〔2018〕31号),局办公室加强对机关效能建设情况的抽查,对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规定的工作人员予以效能问责,并作为个人岗位考核、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考察内容。日前,对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规定的2名机关干部予以诫勉教育。

  针对廉政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仓山区卫计系统廉政谈话提醒制度》,扩大廉政谈话覆盖面,多与普通干部职工,尤其是重点岗位、关键领域的干部职工开展廉政谈话提醒。目前,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局班子成员与各基层院站长、局机关科室长、相关经办人员等已开展廉政谈话共计30人次,开展集体廉政教育谈话1场。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不够到位

  针对抓日常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积极开展廉政提醒谈话、诫勉教育、集体廉政教育等,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发现并纠正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系统各支部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上级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教育,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针对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问题,印发《仓山区卫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通知》(仓卫〔2018〕35号),加强对局属单位行风建设工作的指导检查,各单位均成立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重新梳理近年来12345投诉件,对多次投诉的问题进行整理分析,对重点问题再次核查,并化解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7件。召开局机关工作例会,对办文办会问题进行强调部署,要求机关工作人员加强学习,切实提升办文办会质量。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涉嫌违规变相发放福利

  (区计生协)针对享受双重午餐补贴的问题,在职干部已按有关规定退还超标餐费648元,同时召开计生协会全体干部会议,要求严肃纪律,确保今后不再出现类似错误。

  2、违规发放津补贴

  针对事业人员违规领取补贴的问题,根据巡察整改要求及区财政相关文件精神,相关人员已办理退款3800元。8月上旬,我局组织财务人员对各基层单位发放津补贴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召开中心组学习会、系统党委会等传达学习上级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加强干部职工教育。

  (区计生协)按照会长办公会议研究意见,由经办人员作书面说明并与财务管理人员开展谈话提醒,责成财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严格认真按照财经纪律把关每笔账务支出。

  3、公车管理不规范

  针对违规使用下属单位车辆的问题,我局违规使用的车辆已于2016年公车改革时归还上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车改革后我局未保留一般公务用车和行政执法用车。针对局下属单位报修流程不规范,先修理后报批的问题,已责成区妇幼保健院、区疾控中心加强车辆管理使用,并与相关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同时印发《仓山区卫计系统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仓卫办〔2018〕43号),规范基层相关单位公车管理和使用,我局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公车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督查。

  (区计生协)针对涉嫌套取停车费的问题,计生协分管领导已与相关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并将150元办理退款。针对报修流程不规范,先修理后报批的问题,计生协分管领导已与相关人员开展提醒谈话,要求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4、公务接待超标

  我局分管领导已和相关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局办公室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福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并制定《仓山区卫计局机关公务接待审批流程》,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和财务报销相关程序,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选人用人不严谨、不规范

  针对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局党组召开中心组学习会,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关于印发<宣传口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仓委宣〔2011〕1号)及《福州市仓山区关于开展选人用人专项巡察工作的实施方案》(仓纪发〔2017〕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公示、任职等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

  针对临聘人员招录没有统一标准的问题,我局根据《仓山区编外聘用人员暂行管理办法(暂行)》,结合卫计工作实际,制定《仓山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外聘用人员配备管理制度》,对系统临聘人员总数进行控制,规范临聘人员招聘录用程序和工资待遇,明确临聘卫技人员和非卫技人员比例。目前正在对临聘人员进行梳理,不符合规定的将予以清退。

  (六)廉洁风险方面

  1、大宗物品、服务未进行政府采购

  我局分管领导已和区妇幼保健院相关人员开展提醒谈话。目前妇幼保健院已采取三方询价比对的方式开展大宗物品、服务的采购工作。我局进一步加强对各基层单位采购工作的管理,严格按照《仓山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仓山区区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仓财采〔2016〕2号)文件精神开展政府采购工作,针对基层单位上报的健康体检服务外包、医疗设备采购等32项采购计划,严格审核把关,将不符合规定的4项退回。

  2、财务管理不规范

  针对收款方与合同不符的问题,我局分管领导已和区疾控中心相关人员开展提醒谈话,要求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报销程序,加强财务报销自查。我局进一步加强对各基层单位的财务管理,已将下属8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对8家单位的开支进行逐级审核。目前我局正与区财政积极沟通,下一步将把5家镇卫生院一并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区计生协)针对资金列支渠道错误的问题,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生育关怀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预算和执行的精准度。针对财务凭证附件不齐的问题,由项目负责人和财务科认真核对,已补齐有关活动方案、活动签到单以及费用明细单等票据。分管领导已与相关人员开展谈话提醒,要求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针对支付方与协议签订方不符的问题,已由主办单位作书面说明,并与收款单位重新签订一份补充协议。

  (区红十字会)针对财务凭证附件不齐的问题,建章立制,制定、印发《仓山区红十字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仓红〔2018〕6号),规范区红十字会财务报销流程。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加强财务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加强监督检查,不断提高财务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

  3、资金缺乏有效监管

  (区计生协)计生协会立即召开会长办公会再次严肃纪律,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账户资金的使用规定,所有开支均要通过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并上报区分管领导同意后支出,确保账户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安全。

  (区红十字会)建章立制,制定、印发《仓山区红十字会人道救助管理办法》(仓红〔2018〕5号),规范和加强区红十字会募捐工作监督、管理。规范流程,规范《仓山区红十字助困申请表》,做到一人一申请、一人一表格。

  4、涉嫌违规使用专项资金

  我局分管领导已和三叉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开展提醒谈话,中心已将7名相关临聘人员辞退,另3名人员工资从非财政性资金列支。我局进一步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组织各单位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开展单位内部控制及专项资金管理培训,同时结合半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对基层单位专项资金开支情况进行督导,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使用。

  5、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我局已下发通知,要求系统各单位按照《福州市仓山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仓山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仓财资〔2015〕16号)精神,开展固定资产管理自查,并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6、大额项目未三方询价,存在一定的廉政风险

  针对未三方询价的问题,我局分管领导已和相关经办人员开展提醒谈话。组织系统各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学习《仓山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仓山区区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仓财采〔2016〕2号)文件精神,要求各单位根据文件精神,按照采购项目类别及预算金额,严格执行规定的采购方式,规范开展政府采购工作。

  (区计生协)由分管领导与经办人员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进一步加强采购工作规范化管理,严格按照《仓山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仓山区区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仓财采〔2016〕2号)的通知精神,依据采购数额标准,规范执行法定采购方式,切实促进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经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虽然区卫计局、区计生协、区红十字会的整改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区委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仍然存在一些差距。接下来,区卫计局、区计生协、区红十字会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巡察整改为引领,举一反三、着眼长远、常抓不懈,持续深入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健全和落实长效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持续深入抓好整改落实

  严格按照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原则,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对已整改到位的问题,不定期组织回头看,防止出现反弹回潮,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发扬钉钉子精神,敢于啃硬骨头、打硬仗,按要求扎实整改到位,做到整改不彻底不松懈,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建立健全和落实长效机制

  对已整改但未形成长效机制的问题,尽快制定符合实际的规章制度,对整改过程中建立完善的各项制度,坚决执行到位,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同时以巡察反馈问题为线索,倒查现行制度,堵住制度漏洞。要建立健全和扎实落实一套针对性强、科学有效、长期治本的刚性制度,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和工作开展,持续巩固和拓展巡察成果。

  (三)充分运用好整改结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区卫计局、区计生协、区红十字会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抓手,毫不动摇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树立抓党建主业主责意识,持续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持之以恒抓好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以优良的党风政风树形象、聚民心、促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仓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电话:0591-83479102;通信地址:仓山区下渡街道江边洲路1号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楼综合办公大楼7层,邮政编码:350008;电子邮箱:fzcswsj@163.com。仓山区计划生育协会:电话:0591-83512065;通信地址:仓山区则徐大道98号方圆楼3楼,邮政编码:350007;电子邮箱:csjhsyxh@163.com。仓山区红十字会:电话:0591-83562619;通信地址:仓山区南台路38号-15,邮政编码:350007;电子邮箱:csqhsz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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