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仓山新闻网 >> 仓山资讯 >> 正文

盖山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http://www.csqnews.com  2018-08-28 15:27:57     【字号

  根据区委交叉巡察组统一部署,2018年4月12日至5月30日,区委交叉巡察组对盖山镇开展了巡察,并于2018年6月1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抓实抓好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

  区委交叉巡察组向镇党委反馈意见后,镇党委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立说立行,不折不扣,坚决把整改工作抓严抓实抓到位。

  (一)统一思想认识,原汁原味传达学习反馈意见

  镇党委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领会把握区委交叉巡察组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镇党委书记杨伦武同志多次召开会议,要求全镇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以雷厉风行的作风和坚决果断的措施抓实抓好整改落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向区委交叉巡察组和全镇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二)落实主体责任,以上率下压紧压实整改责任

  镇党委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多次召开会议认真研究部署,强化组织领导,抓好整改落实。杨伦武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抓在手上,亲力亲为抓部署、抓推动、抓督导,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在镇党委的组织带动下,各分管领导和各村(居)主动担责,对号入座,认真落实,形成了镇村联动、各部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明确责任分工,从严从快有效落实整改任务

  镇党委针对区委交叉巡察组反馈的6个方面31个问题,研究出台《落实区委交叉巡察组<关于对盖山镇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细化分解整改任务,并督促相关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按照即知即改、真抓真改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全力整改落实巡察反馈的各项问题,确保每个问题、每个事项都认真对待、落实到位。

  (四)突出问题导向,立说立行持续强化督促整改

  镇党委能立说立行、即知即改,第一时间抓好整改落实;短时间内无法全部完成整改的,制定整改时间表,力争尽快完成;把整改问题与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反思、深入研究、系统治理。同时,强化督促检查,对各责任部门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及时约谈责任领导。镇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坚持挺纪在前,集中力量抓好整改反馈意见涉及问题。

  二、区委交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信访维稳工作不力问题

  一是认真梳理,主动化解。由镇、村干部“一对一”、因人施策,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及时化解到位;对群众反映的不合理诉求解释说明到位;对确有困难的信访群众帮扶到位。二是收集信息,掌握动态。健全各村综治信息员队伍,充分发挥党员、两委干部、村民代表及社会关系网的作用,及时掌握信息动态。同时,加强与火车站、汽车站及机场等单位的联动,及时查清上访人员购票情况。三是综合研判、依法打击。对于签订息访协议书重复上访问题,由镇包案领导牵头,镇法律顾问、派出所民警、村干部配合,对息诉息访的信访人员开展教育工作。对意图通过上访牟取利益的行为,报公安部门收集相关证据,依法依规处理到位。四是源头治理,防范到位。针对辖区内征迁项目多,因征迁带来的利益调整引发的信访量大这一问题,加大动迁前的政策宣传力度,做好动迁期间的化解工作,解决项目扫尾工作中的问题,力争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2.关于困难帮扶审核不严问题

  一是立即整改。立即对现有的低保户456户,特困户7户逐一摸排,认真核对,发现不符合现行低保标准的有47户,主要以拆迁补偿款到账和农村自建房超标类型为主,对这些低保户立即根据政策采取核减或取消的措施。二是严肃查处。针对2017年镇民政办在对惠民资金管理和发放的过程中,由于工作态度不认真,疏忽大意,审核不严格,造成部分群众审核程序未到位,困难帮扶不精准。镇党委决定对镇民政办主任姚某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对镇民政办社工黄某给予效能告诫,对镇民政办社工黄某某给予通报批评。三是举一反三。召集全镇各村(居)负责人召开会议,通报查处情况,要求各村(居)立即对现有的低保户、特困户进行自查,同时,随时关注低保户家庭及经济情况,杜绝扶贫不精准问题的发生。

  3.关于贯彻省市委“两违”清理工作部署不坚决问题

  一是加大拆违力度。加大对图斑违建、现行违建等违法建设的依法拆除工作,组织力量连续攻坚,对出现的违建冒头就打,巡察期间共拆除违章建筑22宗5510平方米。二是建立长效机制。由镇城管办、村(居)责任人组成快速巡查小组,采取“24小时”不间断巡查管控,对巡查中发现的“两违”立即制止,将违章处理在萌芽状态。三是严格把控政策。对执法中遇到的“一户一宅”相关情况,要求相关村(居)根据实际情况对已认定的“一户一宅”居民户加强安全宣传和人员管理,对于确属拆迁期房未分配的且无过渡房的,暂时给予“一户一宅”安置,待期房分配后由村统一收回管理,且承诺若遇征迁时对于其房屋不再予以任何补偿。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落实,存在为应付检查造假现象问题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结合盖山实际,紧密联系市委和区党委提出的工作目标开展理论研究,紧扣全市全区深化改革的现实问题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应用性、对策性研究。对于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及时上会学习贯彻,对于涉及镇里的舆情密切关注,及时分析研判,做好处置化解。

  5.关于2016年党费专项检查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

  由镇党委书记约谈了高湖村党委等13个基层党组织书记、组织委员,专项部署党费补缴工作,强调了党费收缴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同时,向参会的13个基层党组织重新发放了《中共仓山区委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做好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仓委组综〔2016〕24号)。高湖村党委等13个基层党组织对照党费收缴的有关规定,认真核定党员的党费计算基数,确定党费收缴的标准,对没有足额缴纳党费的党员要求补缴。同时,镇组织组对党员组织关系挂靠在农村的大学生村官和考录为事业干部的村主干重新核定党费标准,对未足额缴交党费的党员要求补缴。截至4月25日,高湖村党委等13个基层党组织和其他行政事业党员干部共补缴党费122970.5元。

  6.关于对待巡察工作不严肃问题

  针对巡察初期,部分村如半田村、高湖村、浦口村、郭宅社区等4个村(居)政治意识不足,在招租、疾病等小广告中张贴巡察公告,影响巡察工作的政治严肃性这一问题,盖山镇立即要求上述4个村(居)进行整改,并对4个村(居)进行全镇通报批评,要求各村(居)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切实配合做好巡察工作。镇纪委随后对4个村(居)的党支部书记予以诫勉谈话处分。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7.关于思想政治教育缺位问题

  一是加强理论武装。进一步健全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完善和落实个人自学、学习记录、总结考核、课题调研等制度。结合全镇实际,制定《2018年盖山镇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确保中心组学习工作有针对、有内涵、有启发、有实效。二是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组织开展系列读书学习活动,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向深度和广度拓展,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养和实践能力。三是切实加强基层组织教育。借助QQ、微信等平台,建立“盖山镇组织工作交流群”,协助推动基层党组织在党员学习、教育、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通知、部署和督促。持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学习活动,实时跟进各村(居)党组织学习教育情况。

  8.关于组织设置不规范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规范基层党组织机构设置的通知》,要求各村(居)全面摸排各基层党组织的党员数,罗列出符合升格条件的基层党组织。二是利用换届选举的契机,在党组织选举后,对符合升格条件的党组织,逐一指导,确保党组织设置符合规定。

  9.关于基层阵地建设缺保障问题

  镇党委高度重视基层阵地建设,针对跃进村、中山村、齐安村、东兴村和浦下村的村级活动场所涉及征迁项目被拆除的问题,多次上报区委,协调相关指挥部和相应的区直部门,逐一明确了建设方案。其中跃进村和中山村拟保留项目红线内的一处房屋作为村级活动场所,齐安村和东兴村拟重新选址建设,浦下村选址在金浦旧厂房的红线内,正进行招投标工作。

  10.关于个别村(居)长期不发展党员问题

  经查阅党员档案和党委会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我镇郭宅村、叶厦村、竹榄村未发现5年或者3年未发展党员现象。其中,郭宅村2014年发展党员郭某某、2017年发展党员郭某,叶厦村2015年发展党员郑某某、2017年发展党员郑某,上岐村2017年发展党员严某某。

  下一步,我镇将定期梳理各村党员发展的情况,每年摸底登记各村入党申请人、积极分子的信息库,督促长期未发展党员的村,规范开展发展党员工作。

  11.关于“两新”党组织存在重组建轻管理问题

  制定《盖山镇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制度》,提高对“两新”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视,特别是在发展党员方面适当向社会组织和非公企业党组织倾斜。2018年上半年全镇非公党组织共吸收3名入党积极分子,占全镇入党积极分子数的17.7%;吸收发展对象5名,占全镇新发展对象数的31.3%。

  12.关于部分党员意识淡薄,没有自觉按时足额缴交党费问题

  镇党委组织委员约谈了镇机关21名未足额缴交党费的党员,要求所有党员主动、足额、及时的缴纳党费,对未按规定缴纳党费的予以补缴。

  13.关于部分村党组织党费收缴不记载、不公示、不存档问题

  要求基层党组织重新确认全体党员缴交党费的基数,并规范使用《党员缴纳党费登记表》,组织党员签字以确认缴交的党费,定期公开党费收缴明细,并拍照存档,由专人保管党费收据、登记表等党费资料。

  14.关于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执行不严问题

  认真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开展好民主生活会,完成民主生活会的各项议程,对工作人员进行档案管理培训,认真做好存档工作。对于党建资料,要求纸质版和电子版分别归类保存;针对2017年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查摆出的问题要求科级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

  15.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到基层上党课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一是召开党政联席会,向全体科级领导干部强调到基层上党课的必要性和严肃性,对2017年度未上党课的干部予以批评。二是规范科级干部上党课工作要求,要求每个科级领导干部上报到基层上党课的时间、课题。上完党课,要求上报上党课照片、讲话稿及基层会议记录。

  16.关于“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印发《盖山镇“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会工作制度》,规范“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定期检查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记录本。二是规范基层党组织的党员民主评议制度,督促基层党组织及时上交民主评议的汇总结果。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7.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日常重视不够问题

  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经常召开党支部会、党员大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等方面进行专题学习、分析研究、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同时,牵头开展党员干部廉政谈心谈话,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18.关于抓班子、带队伍偏松软问题

  一是严肃工作纪律。对长期无正当理由缺勤的人武部工作人员林某、周某予以开除,对个别执行规章制度不严的人员分别予以诫勉教育。二是规范机关效能。召开机关干部效能工作会议,进一步完善机关考勤制度,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经常性不定期对机关出勤情况进行抽查,对违反效能制度的予以严肃处理。

  19.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集体研究并通过有关决议,违规发放补贴问题

  2015年违规发放的“贤内助”奖金当年已经全部清退完毕。镇党委持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平时的工作生活中,以规范三公经费支出管理为重点,以开展预算执行动态为监控抓手,细化经费使用标准,全面规范支出的程序。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每月固定召开两次镇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议,纪委书记主动积极参政议政,做好监督。

  20.关于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不力问题

  一是抓教育引导。组织镇领导班子、机关党员干部集中观看黄文德、林贵良、斯春良典型案例警示录像片,进一步提升干部廉洁意识。二是抓制度建设。成立盖山镇招标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程序。成立盖山镇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推动精准扶贫工作,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三是抓牢“第一责任人”。落实“书记抓、抓书记”的工作机制,与34个村(居)签订廉洁责任状,定期对镇村干部进行谈话提醒,时刻为干部的廉政责任意识“上弦”。四是抓部署、检查、落实。持续改进作风,纠治“四风”问题,针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开展廉洁纪律专项督查,形成常态化监督。

  21.关于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不扎实,不善监督,未能及时发现违规问题

  一是充分运用和发挥好廉政提醒谈话。主要领导经常主动找每一个班子成员沟通其所分管领域党风廉政需要关注的重点,让班子成员主动承担和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的责任。二是对重大经费开支全程监督。认真落实《仓山区小型工程招标办法》,确保大项经费开支在立项、确定招标代理公司、招标文书的拟制、开标、中标以及后续的合同签订,工程进度款支付等进行全程跟踪监督。三是严肃执纪,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2017年全年受理信访件14件,审理案件8件,党纪处分8人,对5名村两委进行及2名违纪党员进行诫勉谈话;对15名党员进行函询,对3名党员进行批评教育。2018年第一季度立案3起,对3名镇村干部进行党纪处分。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方面

  22.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针对镇事业干部2014年至2016年4月期间超标准发放津补贴金额45.96万元这一问题,立即组织进行清退。由各分管领导对各自口办有超标准发放津补贴的人员进行谈话,动员他们尽快进行清退。清退工作迅速落实,在接到清退通知后的一周内,除一名事业干部已经于2016年辞职,无法联系外,其余事业干部全部完成清退工作。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23.关于股级干部任免程序不规范问题

  今年以来,全镇尚未进行股级干部任免,下一步对于股级干部的任免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仓委组[2009]6号)的规定,依照程序提拔任用干部。

  24.关于编外人员招聘程序不透明问题

  规范编外人员的招聘程序,统一采取公开向社会招考的方式,招收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2017年面向社会,通过笔试、面试等环节,招收编外人员10人,2018年拟继续通过公开招考方式补充编外人员。

  25.关于村干部年龄偏大,学历偏低,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薄弱问题

  结合今年的换届选举, 坚持精干高效的原则,选优配强班子队伍。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后,产生支部委员155人,其中35岁以下11人,占比7.1%,高中以上学历123人,占比约80%,其中村主干年龄超过60岁的离任退休了3人。

  (六)廉洁风险问题

  26.关于对罚没建筑资产管理不善问题

  2016-2018年,我镇履行执法程序后罚没处置的违法建筑均已移交到各村(居)。针对罚没建筑使用问题,召集涉及罚没的村(居)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村(居)按照农村“三资”管理规定,加强非法财物的管理工作,并逐个村(居)开展检查整改工作。下一步待村级组织换届完毕后,将组织力量全面开展农村“三资”管理检查,确保罚没建筑处置到位。

  27.关于不按规定公开招投标问题

  成立镇属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研究解决镇属企业存在的一揽子问题。目前,8家镇属企业所欠的承包金已经全部补缴到位,共追缴租金142.688万元。4家涉及征迁的镇属企业已经进行清产、注销程序。对于其余存在企业职工的镇属企业,我镇将采用一次性遣散的方案来安置企业职工,然后对这些企业进行清产核资,企业撤并和资产收回。收回后的资产将统一采用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进行招租。

  28.关于租金收缴不及时问题

  由镇经管站负责,结合此次集体产权确权工作,对各村(居)集体资产未进行招投标、拖欠租金等问题进行梳理汇总。由镇纪委针对汇总的问题向相关村(居)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各村整改到位。今年村级组织换届结束后,镇纪委将结合廉政谈话工作,逐一约谈各村(居)主干,再次强调加强集体资产管理,对整改不到位的村(居)予以责任追究。

  29.关于违反现金管理条例,频繁使用现金问题

  2017年,镇纪委牵头各相关单位开展农村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召集镇财政所和各村委托代理会计、报账员进行专题研讨,对“三资”管理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分析、讨论,对全镇各村资金、资产、资源进行排查摸底,制定下发了《农村资产资源登记表》,对资产资源、土地出租、厂房租赁做到底数清。在整治过程中,镇会计中心收集整理村财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如坐支、现金支出金额过大、通过老人会转移支付、同时存在两个基本户等,对这些问题进行边整边改。整改工作中,镇纪委对高湖村村主干进行谈话教育,对存在的坐支问题进行立整立改。会计委托中心严格落实仓委办[2017]55号文件《仓山区村集体“三资”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有效杜绝了坐支、现金支付不规范、转移支付、两个基本户等问题。

  30.关于以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施工单位问题

  2015年,为做好迎接首届青运会顺利举办、中央领导同志来榕考察等工作,根据上级要求,我镇对二环、三环等地段进行了景观改造提升工程,由于时间紧,任务急,采取集体研究方式确定施工单位。2016年以来,我镇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认真落实《仓山区小型工程招标办法》,分别成立了工程和采购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府工程、采购、购买服务等工作都严格按照规定,确保大项经费开支在立项、确定招标代理公司、招标文书的拟制、开标、中标以及后续的合同签订,工程进度款支付等进行全程跟踪监督。

  31.关于对农村工程建设缺乏监督问题

  认真落实《仓山区小型工程招标办法》,进一步规范农村工程建设。对于各村(居)超过五万元以上的工程类开支项目都要求依据《仓山区小型工程招投标实施办法》进行招投标。招投标工作流程首先由各村(居)通过两委会、村民代表大会确定工程,报包村领导审定后交由镇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由代理公司采取招投标方式产生中标单位,有条件的村(居)还同时产生监理单位,有效防范廉政风险。

  (七)其他方面

  巡察期间,区委交叉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区纪委等有关部门处理。

  三、继续巩固和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目前,我镇的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区委交叉巡察组和干部群众的要求仍有差距,必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抓常抓严抓实,坚持不懈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一)强化“两个责任”落实

  继续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下功夫,抓好《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清单》等文件的落实,增强各部门领导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对领导不力、不抓不管导致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四风”问题突出,或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或发现重大腐败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坚决实行“一案双查”,并通报典型案例,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持续抓好后续整改

  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治理和逐步解决的,按照时间节点积极推进,直至问题解决;对区委交叉巡察组反馈问题集中的领域,及时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

  (三)不断深化源头治理

  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深刻剖析区委交叉巡察组反馈问题产生的原因,以小见大、由点及面,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与对策,切实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学习活动,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提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加强党章党纪党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运用上级通报的典型案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心中有戒、遵纪守法、廉洁履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1-83442850;邮政信箱: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盖山路2号盖山镇人民政府;电子邮箱:gszdzb@126.com。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