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仓山新闻网 >> 仓山资讯 >> 正文

福州烟台山征收搬迁封房近八成

29日抽取首轮选房顺序号

http://www.csqnews.com  2013-12-27 10:47:37     【字号

  “谢谢你们急我们所急,为我们排忧解难!”几天前,烟台山历史风貌区保护改造项目涉迁居民郑连华给项目指挥部送来一面锦旗(如图),感谢征收组工作人员帮他解决了搬迁中遇到的难题。记者从指挥部获悉,在广大群众的支持配合下,截至26日20时,项目已完成搬迁封房1273户,占总户数的74%。

  此前,指挥部3次组织已封房居民抽取签约顺序号。截至昨日20时,3313套安置房源已签约1275套,剩余2038套。其中,期房剩余1184套,准现房剩余840套,现房剩余14套(为临江新天地的大户型)。

  后天,项目将举行首轮抽取选房顺序号活动。根据征收补偿方案,在12月27日24点前签订协议并搬迁完毕的居民,于12月29日9点在梅坞路口总指挥部抽取选房顺序号;在12月28日至明年1月16日24点前签订协议并搬迁完毕的,于明年1月18日9点在总指挥部抽取选房顺序号;明年1月17日起,签订协议并搬迁完毕的,凭搬迁顺序号直接领取选房顺序号。

  针对一些仍在观望并认为越晚搬迁获益越多的群众,指挥部发出了《再致烟台山历史风貌区地块项目被征收居民的一封信》,重申既定的征收补偿政策不会改变,所有奖励措施都有期限,希望广大涉迁居民了解好政策,尽早搬迁受益。指挥部相关负责人强调,对2006年8月26日至2012年12月31日建设的无产权房屋,一律不予补偿,但在明年1月16日前搬迁的,给予每平方米300元的自行搬迁补助和奖励,逾期未搬迁的,将按违章建筑予以强制拆除。

  该负责人表示,对明年1月16日前未能完成搬迁封房的承租公房(住)户,征收部门将与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或产权人签订协议,并协助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或产权人,依法让租(住)户搬离。把私有房屋出租、出借给他人使用的房屋所有权人,须负责清退租(住)户,相关补偿安置事宜由产权人与租(住)户协商解决;在明年1月16日前协商不成的,将实行“业主带租户”的产权调换安置方式,安置房由原租(住)户继续租住。此外,对私占公房、侨房的住户,强占居住涉迁房屋的居民,协商期结束仍未搬迁的店面经营者等,经劝说无效的,征收部门也将联合相关部门坚决予以清退。

相关新闻